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出主要包括材料、人工、费用。从现金流角度上,人工主要体现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能如实反映本期企业为获取职工劳动而支付的报酬。
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主要体现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这里所谓的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发生额是指以现金、银行或其他转账而支付的部分,这里需要剔除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发生额中的非付现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公司应承担的所有职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费、公积金、辞退福利等。一般情况下,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发生表示计提数,借方发生表示实发数,但前提是严格执行会计准则的核算标准。
假设:
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发生额,均为本期需计提的成本和费用,或需要资本化的金额;对方科目一般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发生额,均为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或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如果上述情况成立:
通过公式表示为:应付职工薪酬的年初余额+本期计提的薪酬-本期支付的职工薪酬=期末应付职工薪酬;
另外,支付的个税需要反映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但支付的工会经费不在此项目反映,需要列示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一般情况下:
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发生额(付现部分)+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期初-期末)=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也可以这样计算:
本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期初数) +(应付职工薪酬计入在建工程期末数-应付职工薪酬计入在建工程期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