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人员编制现金流时,大部分是通过erp软件,在录入凭证时,通过指定现金流量项目,然后出具现金流量表,这个工作在录入凭证的过程中完成的,这就需要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非常熟悉,能正确的指定具体的流量项目。
这也是我们常说的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
而审计在对账务进行审计的时候,也会出具一套现金流量表,而审计的主要方法就是通过审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结合企业的科目余额表、具体的业务凭证来编制现金流量表。
我们说,编制现金流量表以收付实现制为依据,收到了现金或支付了现金,根据款项的性质🈯定流量。
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指的是具体的发生额,取得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资料,那如何进行编制呢?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是企业最常见的业务,那我们如何通过间接法进行计算呢?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需要从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预收账款科目中去分析。按照间接法来编制,基本分析思路如下:
首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所对应的凭证无非这几类,现销业务、赊销业务,收回货款,收到预收款。具体凭证如下:
确认收入时:
借:货币资金(应收账款)
贷:营业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回货款或预收款时:
借:货币资金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
通过几个数字来总结:
假设a公司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本期期初余额均为80,应付账款余额为0。
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本期向b公司销售一批存货,确认收入100元,销项税金13元,确认应收账款113元。月末,收回欠款50元!
2、a公司从b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应付30元,经过与b协商,直接用b对a的欠款冲本次的应付款。在a的账面上做了一笔应收冲应付30元。元
3、预收一笔c公司货款100。
经过三项业务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3,应付账款余额为0,预收账款余额为18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余额为13,营业收入发生额为100
分析:如果通过录入凭证指定流量的方式,我们很容易发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50。
那如果我们通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怎么来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呢?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无非体现为收入的增加(包含销项税)、应收的减少或预收的增加,而应收冲应付不体现现金流,而影响了应收账款,所以需要调整。那我们计算如下:
100+13+100-33–30=150
公式总结如下:
收入项目+销项税+资产负债表项目差额–其他调整项
收入项目来自于利润表,销项税来自于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差额的计算方法为资产类项目的期初减期末,负债类项目差额为期末减期初。
其他调整项目,主要是分析填列。当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入账,对方科目并非收入时,我们抓取资产负债表中期初期末的钆差项,无法真实反映销售上收到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