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测试,顾名思义,就是作为替代性的测试,说了等于没说
一言以蔽之:主要是针对函证无法收回或者函证程序很可能无效时,翻翻凭证,并将其内容复制粘贴到审计底稿中,最好凭证顺便扫描一份当作审计证据
在审计实务中,函证无法收回,基本属于家常便饭,因此替代测试也成为了常规程序所以:如何设计并执行替代测试,怎么来考虑替代测试的有效性
A 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在设计内控和实质性程序时,就评估执行替代测试的有效性如果替代测试是无效的,那执行也是没有意义的
比如:公司的内控流程存在较大缺陷,那么通过内部的流程等支持性文件,来做替代测试,结果很有可能是无效的
只有在替代测试预期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才考虑如何去设计和执行
一言以蔽之:内控有问题,凭证不规范,或者凭证就是造的,那自然抽凭证这件事毫无意义
B 设计针对性的替代测试:如果没有回函的情况下,实施替代测试是有效的,则进一步去设计相关针对性的替代测试
比如:应收账款余额的认定,函证无法收回时,我们一般从两方面来执行“替代测试”:溯源和追踪
溯源:
如果能够确认期末余额是哪几笔交易组成的,那对这几笔交易所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检查,比如应收账款,由于是销售形成,就检查销售对应的订单、销售合同、发货单、签收单、发票等文件,核实余额认定的真实性
如果不能够确认期末余额是哪几笔交易组成的,那就只能在确认期初余额和上年期末余额一致的前提下,去检查本期的借方、贷方发生额的对应支持性文件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能只放明细账,要深入到交易中
追踪:
去追踪期后应收账款的情况,是大额冲回了,还是如期收回了?期后收回,收款人是否是相应的交易对象?
如果期末应收账款期后都收回,一般来说,比较能作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认定的替代性程序
应付账款、预收款项以及销售收入等函证,都可以参考上述的溯源和追踪思路
一言以蔽之:溯源=从哪里来,追踪=到哪里去,
C 最终评估“替代测试”:它是否帮助我们获取了相应的审计证据,如果没有获取,那应该如何处理?
替代测试并不是万能的,它原本就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程序=备胎程序
比如有些应收账款,期后出报告之前都没有收回一分钱,我们在通过“溯源”程序,能认可余额的前提下,是不是要进一步考虑:
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未收回是不是表明,对方企业并不认可该余额?双方可能存在潜在诉讼?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需要去获得其他的证据,并为此执行其他的程序(如走访即登门拜访,成本 hold 不住的话,试试电话访谈并录音)
替代测试是审计违规、审计失败的重灾区
不夸张地说,做好函证和相应的替代测试,程序方面就到位了一大步
毕竟,在有些系统性风险无法被识别或发现的情况下,程序到位,就是 CPA **的能够抗辩的保护伞。。。**毕竟只要(形式上)勤勉尽职,审计师就将锅甩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