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杏花微雨,小生初涉审计
领导将审计范围内的公司(一个集团:分、子、孙公司无数)分层应对:全面审计、专项审计、有限审计
当贡献率在 5%—10%时,除性质问题,我司只对其实施专项审计,即只对金额大于所分配的 TE 以上的账户及性质严重的账户实施审计程序
金额大于 TE 的报表项目才做审计程序,才抽凭,才发函,才监盘,才测算,才刷三表,才开实质性底稿
性质问题何解,单体层面货币资金必开底稿,100%函证,不论大小;合并层面,特 殊产业(诸如与集团产业不同之行业),复杂交易(诸如债务重组,股权买卖)。。。
当贡献率在 1%—5%时实施有限审计(即分析性复核),凸显格调的话,不妨称其为 ARP=analytical review procedure
整家公司一张实质性底稿都不必开,描述一番年度波动收工
某些事务所对不重要组成部分(即贡献率低的分子孙公司)执行审阅,基本只做明细表和分析程序,灵活追加项目组认为必要的额外审计程序,诸如货币资金函证、存货监盘。。。
所谓审阅,其实与这里的有限审计&专项审计别无二致,换汤不换药
贡献率何解
先温习一波老掉牙的审计小知识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PM)是如何确定的,某司最多看三个数(从不承接乱七八糟 的项目与业务是前提),第一顺位税前利润(即利润总额),如果企业近三年的盈利 水平保持稳定、第二顺位营业收入,如果企业近三年的盈利水平不稳定(绕着弯子曰:企业的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第三顺位资产总额,如果企业连三年的数据都没得
(换而言之:企业为新设企业),鳞次栉比,先后分明
然后拿这三个数×比率取值范围,税前利润×5%-10%,营业收入×0.5%-1%,资产总额×0.25%-0.5%
比率取值范围拍脑袋拍出来的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 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有给出稳稳的参考标准,某司质控部出于谨慎考虑,再打个对折
那到底× 5%、× 7.5%、×10%, 实务中某人一般取极值, 公众利益实体客户× 5%
(最小值),非公众利益实体客户×10%(最大值)
这都不是事,无需纠结,准则明确表示:百分比无论是高一些还是低一些,只要符合具体情况,都是适当的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TE)是如何确定的,PM×50%、×75%,送分题:公众利益实
体抑或首次承接(开荒项目)抑或老客户但财务(内控)水平发指抑或行业下行+市
场厮杀激烈云云×50%,其余。。。
未更正错报( SAD ) 是如何确定的, 某司 TE=PM × 50% , 则 SAD=TE × 5% ; TE=PM×75%,则 SAD=TE×3%。。。没啥好纠结的,准则也是建议 3%-5%
以上计算过程需要逐步取整,诸如=round(PM,-2)
准则又说:零余额甚至销户也得发银行询证函,那这 PM-TE-SAD 这一套算了个寂寞非也,准则规定:对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可以单独确定,我对货币资金单独定一个为 0 的重要性水平不过分吧
内资所 PM-TE-SAD 完事,外资所还能整:测试阈值(TT)等花活
贡献率何解=各单体(各分子孙公司)税前利润÷合并口径税前利润X100%,如果采用第一顺位税前利润来定 PM 的话
如果子公司 A 利润总额占比 11%,然其是一家贸易型子公司,轻资产运营,没啥长期资产,却要对长期资产执行各类审计程序。反观子公司 B 利润总额占比 4%,是一家生产型子公司,重资产运营,却仅仅对其长期资产实施分析性复核
科学么,合理么
能不能抛开母、子、分、孙之别,在考虑性质的前提下,剩余的科目统统按金额大小一刀切:大于 TE 的,正常开底稿+执行实质性程序;小于 TE 的,刷出明细表,根据明细表判断风险(我司尽调一般也会手动开明细表,以便发现问题,多数事务所是需要在明细表基础上
出报表附注的,我司不然,填试算平衡表时就得顺便填附注),错报风险高的才执行进一步审计
程序,错报风险低的 ARP 完事
答案: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