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企业各会计科目核查程序V1.0#
资产类#
货币资金-整体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对货币资金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发行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评估其有效性,测试相关制度是否有效运行;
2、在发行人员工陪同下前往公司开户银行获取《企业征信报告》、《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
3、核对银行账户清单,检查发行人报告期期末所有银行账户资料,
关注银行账户用途,询问报告期内新开账户和注销账户原因并检查相
关依据;
4、检查企业信用报告信息,并与发行人账面相关记录核对,关注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5、亲自获取各报告期发行人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将报告期各期末余额与对账单余额进行核对,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所有银行账户的银行余额调节表,检查银行余额调节项,如存在未达账项,对未达账项进一步追查;
6、向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银行发函,函证内容包括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银行之间的全部交易事项,函证范围包括零余额账户和报告期已注销账户的银行;
7、对库存现金执行盘点程序,抽查大额库存现金收支;
8、选取重大资金交易或非经常性交易样本进行双向测试,即选取银行对账单中记录的交易与银行日记账记录进行核对,同时从银行存款日记账选取样本,核对至银行对账单;针对发行人销售、采购及其他重要交易事项相应的资金流追查至银行资金流水、检查银行单据;9、查阅《投资合作协议》、《汉弘图像增资协议》及《惠州汉弘增资协议》等协议,了解 18,500 万元往来款形成的背景及原因;
10、获取发行人编制现金流量所依赖的原始数据,并与财务报表数据、账册凭证、辅助账薄等核对是否相符,检查数额是否准确完整,与各会计科目数据勾稽是否一致,现金流量表分类是否合理;
11、通过对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款项等项目分析,复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准确性;通过对营业成本、存
货、预付款项、应付账款等项目的分析,复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准确性;通过对营业外收入、财务费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项目的分析,复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准确性;通过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营业外支出等项目的分析,复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准确性;通过对应付职工薪酬项目的分析,复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准确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 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理财产品和投资收益与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相关科目相匹配,理财产品的分类与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理财产品购买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建立的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良好,执行情况良好。
2、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报表项目勾稽相符;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中往来款 18,500万元属于正常收到及退还投资款,不属于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货币资金-合理性核查程序#
核查程序#
了解公司报告期内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了解和测试与货币资金授权审批相关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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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公司的各报告期末所有银行账户资料,取得《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 ,关注银行账户用途,询问报告期内新开账户和注销账户原因,并对所有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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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并查阅公司所购买的银行理财相关协议资料、购买和赎回的银行回单等凭证资料,并对期末理财产品实施函证程序,确认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利率、期间及收益是否属实,并对收益进行测算。
-
访谈生产部门负责人,了解生产流程、产能及产量变动等情况。
-
获取并查阅生产排班表、固定资产台账等资料。
核查结论#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限较短,理财产品的资金最终投向主要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公司不存在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活期存款、应付票据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规模与利息收入的金额相匹配;公司理财产品规模与投资收益的金额相匹配。
公司 2020年产能利用率较高主要系四季度收到订单较多,货币资金留存较多主要系日常经营积累以及股权融资;公司 2020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 1,289.43万元,主要用于引入自有 PCBA自动化生产线,同时部分资金用于新增测试设备以提高产能,具备合理性。货币资金核查取得并检查天山广和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检查资金运营授权管理制度、企业现金管理制度、筹资业务偿付管理制度、筹资文件管理控制规范、投资授权批准管理制度,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
- 获取天山广和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与账面各银行账户进行比对,确认公司账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获取报告期各期资产负债表日所有银行账户对账单,检查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一致;执行银行流水与账面记录双向核对工作,对相关银行流水的交易背景、审批记录、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进行核对;
- 检查报告期各期末承兑保证金的真实性、准确性,并通过函证程序确认其他货币资金的受限情况;
- 对于报告期各期末全部银行账户余额进行函证,包括期末零余额账户。对于报告期内撤销的账户,取得并检查了账户注销通知书,验证报告期各期末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余额真实性、准确性及其受限情况。
- 选取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 10天各银行账户的大额凭证实施截止测试。
- 核查结论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天山广和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真实、完整。
货币资金-存放境外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资金归集的背景、要求及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获取发行人与中国银行签订的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2、存放在境外的货币资金核查方法:①获取发行人及境外子公司银行账户清单、所有账户银行对账单、现金及银行存款明细账,核查银行流水是否存在异常;②对所有境外银行账户进行函证;③查询报告期各期末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 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发行人是否存在行政处罚,查阅境内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账,并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关于境外收入的变化情况,了解境外公司货币资金是否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
5、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报告期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管理方式及使用情况,获取公司报告期内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理财产品购买合同;
6、结合银行流水核查及客户、供应商走访,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付款的情形及原因,核查是否存在异常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存在集团货币资金归集相关约定,不存在将大额现金存放于非主要经营地的情形,发行人存放在境外的货币资金的币种、金额、汇率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
2、发行人外汇使用合法合规,存放在境外的货币资金与公司业务需要相匹配;
3、发行人已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闲置自有资金的主要运用途径、购买理财产品的原因,资金流向涉及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的情况均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理由,付款行为已履行必要内部流程,不存在异常。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查程序一、 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的明细,对照理财合同检查其投资的具体内容、收益率、期限、是否保本等信息;检查理财产品购买及赎回的凭证,根据银行流水记录核对其是否准确、完整;对报告期各期末理财产品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理财产品的增减明细等。发行人购买的理财产品均能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不存在违约情形。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质押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00.00万元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到期理财产
品中曾质押的金额为 4,410.00万元。
应收票据核查程序一、 核查程序#
2、复核报告期应收票据除背书、贴现及到期兑付外终止确认的情形,核查是否存在应收票据无法贴现、承兑或无法到期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
3、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尚未到期应收汇票据具体情况和期后兑付情况,核查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否合理;
1、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收到应收票据明细,核对前五大金额及占比;
2、检查报告期各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包括承兑银行、出票人、出票日、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等信息,重点关注出票人、背书人、被背书人是否属于与发行人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
3、检查 2017 和 2018 年末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分析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4、结合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制度,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及合理性;
5、获取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相关制度,对照会计准则,核查相关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否准确。
申报会计师在核查过程中的核查程序如下:
1、取得发行人报告期的票据备查簿,检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及全部商业承兑汇票,取得相应销售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出库单和运输单等原始交易资料并进行核对;
2、查阅应收票据账龄,分析各期末应收票据的期后票据兑付、背书及贴现情况;检查公司收取票据方与公司向客户销售的一致性;
3、检查报告期从应收账款转到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并核实初始债权形成时间;
4、取得发行人到期无法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法院调解书并了解具体情况。申报会计师在核查中保持了必要的职业怀疑和执业谨慎,因为检查风险的固有限制,未能发现上述情况,通过补充核查对发行人的财务及业务数据的影响,经测算影响金额较小,不影响对相关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性的判断。
二、核查意见#
2、2019 年度存在客户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 2.42万元的应收票据未予以兑付,发行人将其转入应收账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未予对方的应收票据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票据均如期兑付,不存在未如期兑付的情形。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终止确认。公司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
合同资产核查程序#
(一) 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发行人与金风科技、中国中车等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了解质保金及质保期限的相关约定;
2、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流动资产、合同资产的定义及列报的相关规定;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情况,比对质保金的核算及列报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 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于 2020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在应
收账款核算的质保金调整入合同资产核算,截至 2020年末、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同资产核算的质保金均将于 1 年内到期,符合 流动资产的定义,发行人将质保金列报为流动资产而非"非流动资产",具有合理性;
2、截至 2020年末和 2021年 6月末,依据发行人与相关客户
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发行人尚未收回的质保金全部将于 1年内到期,
发行人不存在将按照合同约定预计超过 1 年才能收回的质保金列为 “合同资产"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应收账款核查程序#
(一) 核查程序#
1、了解发行人销售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穿行测试,测试销售收款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访谈销售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款项收回情况,检查销售合同主要条款及执行情况;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明细表,对销售回款进行测试,检查报告期后客户回款的银行回单。对于期后未回款项,向发行人负责人员核实原因,查询公开信息了解客户是否存在经营异常的情况;
4、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统计及逾期情况明细表,并抽取样本检查回款银行回单等原始单据;
5、检查承兑汇票台账,关注票据的接收、背书、质押、兑付是否存在异常;
6、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表,核查期末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余额构成,结合收入确认时点检查账龄划分是否准确,检查不同客户类别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过程,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信用风险损失进行测算;
7、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结合发行人历史坏账发生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少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8、通过检查银行询证函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检查应收账款、 票据是否己被质押或出售;
9、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主要客户官网,公众公司客户公告等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资信情况;
10、选取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十大客户、各期新增客户中的前五
名、并随机抽取其他客户,合计选取了各期交易金额占比均超过 70%
的 59家客户进行实地走访、视频访谈并进行函证确认,受新冠疫情影响,对部分客户核查采取视频访谈的方式进行。
11、对存在差异或未回函确认的客户执行替代核查程序,包括检查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运输单、签收单、验收单、结算单、开票通知单、销售发票、回款单、期后收款单据等。
(二) 核查结论#
1、发行人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期实现收入增长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的逾期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大部分均已实现回收,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2、发行人应收账款客户资信情况不存在明显的恶化情况,新冠疫情、汽车行业景气度变化及客户经营压力有一定的影响,但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根据迁徙率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按照同行业可比公司通用的坏账计提比例模拟测算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差额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很小,发行人计提的政策未随意发生变化,对部分不良应收款已采用单项认定的方式进行计提;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的情形;
3、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划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以汇票作为结算方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虽然有一些差异,但由于各公司的规模等影响,在合理的范围内;报告期存在应收商业承兑票据期后未能及时回收的情况,占应收票据余额的比例很小,公司已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的影响很小;
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由生产经营形成,应收账款余额真实、准确;
5、报告期内结算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客户大都采用票据方式结算,也有部分采取汇款方式结算,主要由行业惯例及客户要求等决定,结算背景均为正常购销业务,结算方式与合同中约定方式相同。
融资租赁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合同、起租资料及各期摊销明细表等,了解各项融资的具体情况,复核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2、根据融资租赁还款计划,复核各项目的实际利率,测算各期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3、检查出租方开具的发票,各期租金付款凭据等资料,核查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4、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访谈,了解发行人采用租赁方式的原因及必要性,以及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补充披露融资租赁资产的具体信息,以及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能够正常使用相关机器设备, 另一方面能够减小资金压力,与行业惯例及可比公司做法一致,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发行人已补充披露融资租赁资产的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期、内含报酬率、租金等相关信息;
3、发行人已补充披露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实际利率、各期长期应付款的确认和计量,以及对关联报表科目的影响,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
1、直租#
a、起租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2006年)》第十一条规定,于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由于公司租入设备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安装调试,在设备起租时,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直租模式下,出租方向公司开具的融资租赁购进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公司可直接抵扣进项税,长期应付款按照不含税金额确认。具体 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需安装融资租赁设备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不含税)
b、租赁期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2006年)》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公司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赁款时,以实际支付金额减少长期应付款,同时将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其中:在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融资费用计入在建工程;在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不含税)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贷: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
2、售后租回#
公司售后租回为新购入设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06 年)》第三十一条规定,以设备购买原价出售给出租方,不产生递延收益。根据财税〔2013〕 106 号的规定,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公司在取得融资款和支付租赁款时,均按照含税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a、取得融资款时借:银行存款
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 b、分期支付租赁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贷: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
(四)实际利率、各期长期应付款的确认和计量#
1、实际利率直租:根据融资租赁期间各期还款金额、支付的保证金和手续费,结合未来净现金流出,采用内部收益率函数,计算实际利率。
售后租回:公司在起租日以收到的融资租赁放款额扣除保证金、手续费支出的净额或设备价值为现值,结合未来净现金流出,采用内部收益率函数,计算实际利率。
2、各期长期应付款的确认和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赁款时,以实际支付金额减少长期应付款,同时将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各期末长期应付款包括应付融资租赁款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五)对关联报表科目的影响#
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计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2、长期应收款#
根据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出租方有权以保证金冲抵承租方对出租方的任何欠款。根据合同约定和保证金的性质,因保证金收回时间超过 1年,公司将履约保证金按内含报酬率折现,计入长期应收款。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长期应付款分别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综上,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预付款项核查程序#
我们进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获取长春致远公司预付账款账龄明细表,分析预付账款变动情况及合理性。 2. 查阅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检查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检查长春致远公司实际结算方式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 3. 了解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预付账款变动情况,分析长春致远公司预付账款增长的合理性及其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经核查,我们认为:长春致远公司预付款项大幅增长主要系钢板等主要原材料采购规模增加,符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符合行业
惯例,具有合理性。
其他应收款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了解主要其他应收款形成的背景、履行情况。
2、抽查其他应收款大额收付款凭证、文件等,对主要往来单位进行函证并取得回函。
3、复核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已披露报告期内对长沙市城管局、张正其他应收款的具体内容、形成背景、账龄较长的原因,预计未来可以收回。
2、经核查,发行人 2020 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其他非流动资产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与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的付款情况。
2、抽查其他非流动资产大额付款凭证、 银行回单等,对主要往来单位进行函证并取得回函。 核查各期预付设备款、工程款是否按照施工或者安装进度结转到在建工程情况,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 我们认为:
1、发行人已结合工程建设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披露 2019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设备款、工程款大幅上升的合理性,且符合行业惯例。
2、发行人已结合相关设备运达及安装进度、工程施工进度, 披露 2019 年末、2020 年末预付设备款、工程款的期后结转情况。
3、发行人已结合相关设备运达及安装进度、工程施工进度, 披露 2021 年 6月末预付设备款、工程款的期后结转情况。
存货核查程序#
存货数量具体核査过程及核査方法#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进行了监盘。
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监盘采用实地监盘。盘点当日,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同发行人仓管人员、财务人员一同参与盘点并进行监盘。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监盘过程中观察存货流动情况、存货分类摆放情况、是否有废品与毁损物品,以保证盘点结果及存货价值的准确性。对于胶料、助剂,对于包装完好的采用核对产品重量标识并抽样称重的方式,对部分散装原材料釆用称重方式。对于骨架、弹簧、库存商品主要釆用清点个数的方式,清点箱数及零星非整箱包装个数。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现场对发行人盘点结果实施随机抽盘复核。抽点结束后,将全部盘点记录进行归总,并据以登记盘点表。
盘点结束后,参与盘点人员和监盘人员签字确认,发行人、保荐机构 和申报会计师等机构各留存一份盘点记录。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 补充核查各报告期末至盘点日之间的出入库单据,核实各报告期结存。
对于部分异地物流库发出商品进行实地监盘。盘点当日,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人员同发行人销售人员向异地物流库仓管人员索要产品结存表,盘点方式同本地库。盘点结束后,在场的人员均需签字确认。同时取得物流库盘点日结存表和报告期末到盘点日的出入库表编制倒扎表,记录盘点实物差异并核对物流库账面与发行人账面差异,列示差异原因。由于公司发出商品占异地物流库保管产品份额有限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大多数异地物流库不接受现场的盘点工作,主要采用独立寄发函证的方式进行确认。
对于实物差异,如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本地库发出客户未签收的存货,核实情况,查清产生原因,并相应按需进行账务调整。对于物流库账面与发行人账面差异,取得物流库出入库单、次月开票结算通知单进行核对。
存货核查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管理较好,存货盘点工作有序开展,仓管人员和销售业务人员对存货位置熟悉;通过监盘和抽盘程序,公司账面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与实物量差异较小。微小差异已经在各年进行账务处理。
(七)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实施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 OLED 终端材料产品进销存明细表,复核自产 OLED 终端材料及外购 OLED 终端材料的存货变动情况;
2、访谈发行人主要生产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各主要产品生产、备货周期;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明细表、在手订单及期后销售情况,并进行分析性复核,核查存货结构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3、获取发行人订单覆盖率计算表,期后销售的明细表,将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期后销售情况与对应期末存货进行比较,分析存货库存金额的合理性;
4、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合同、订单台账,并结合报告期内销售情况,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同订单及其执行情况,对发行人订单延迟、违约及更改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判断是否存在亏损;
5、访谈主要销售负责人,了解上述订单延迟、违约、更改等情况的具体原因;
6、取得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明细表,并与期货相关产品数量、成本进行分析性复核,复核发行人对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7、了解、评估和测试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复核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是否适当,在报告期内是否一致;
8、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关注滞销、陈旧或破损的存货;
9、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存货库龄表,对管理层采用的预
计售价及估计的成本费用等进行评估;对库龄较长的存货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取得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其他资料,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0、访谈发行人研发人员及销售人员,了解发行人自产 OLED终端材料与外采产品的异同,并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复核相关产品存货核算方法是否准确、谨慎;
11、访谈发行人主要财务负责人员,取得发行人存货核算相关会计政策及相关制度文件,对报告期各存货发出执行计价测试程序,检查存货发出计价的准确性;复核发行人相关存货发生、计价、核算与结转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2、取得发行人主要生产流程图及工艺流程图,访谈发行人主要生产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各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抽取发行人实际生产过程中的领料单、生产记录表等文件资料,复核与存货有关的成本费用的归集与结转是否一致;
13、对相关业务人员及客户进行访谈,了解 2019年存在大额换货的具体原因,并对京东方进行访谈,确认换货的具体原因。
(八)核查结论#
通过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得出以下核查结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结构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与营业收入相匹配;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延迟交付、品质未达标而导致订单更改或取消的情况, 由于订单延迟、违约、更改等情况带来的存
货跌价准备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上述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报告期内, 发行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对待执行亏损合同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发行人已针对相应合同项下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而对于亏损合同尚未形成相关资产的部分,公司亦已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应预计负债计提完整;
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原则,公司按照按照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存货盘点制度核查程序#
1、核查程序#
就发行人存货盘点制度的建立和报告期实际执行情况、 各类存货的盘点情况和盘点结论、 存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等,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财务部及仓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存货日常盘点和年中、年末全面盘点的具体组织安排和实际执行情况;
2、进行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相关穿行及内控测试,测试运行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3、了解发行人存货盘点制度的建立情况,取得发行人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发行人存货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控制测试,评
价实际执行的有效性;
4、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盘点计划、盘点记录和盘点报告,并与账面进行核对;复核企业人员及时间安排是否恰当,盘点仓库是否完整;
5、对报告期末发行人存货执行存货监盘,验证盘点结果。
2、盘点情况说明#
盘点范围: 1)存放于长安产业园的莱特光电仓库、莱特迈思仓库(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沣路转 Y366 乡道向西 1 公里)的所有存货; 2)存放于城固仓库基地(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三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所有存货; 3)存放于蒲城仓库(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纬二路辅路)的所有存货; 4)存放于莱特光电航天基地仓库的所有存货仓库。 2. 除期末在产品与委托加工物资之外的盘点比例: 100%。 盘点方法: 逐一计数,全部盘点。
3、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及盘点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存货进行了有效管控。为了确保存货记录的正确性,保持账实相符。每年末,由仓库管理部门协同财务部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报告期内,存货盘点未见异常。
库存商品核查程序#
1、核查程序#
了解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
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对发行人采购、生产及销售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产品的生产经营特点及销售模式; 获取及分析发行人各期原材料采购入库量、生产领用量以及期末存量,分析其期末结构合理性,获取及分析发行人各期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生产入库量、销售出库量以及期末存量,分析其期末结构合理性;比较发行人各期期末存货的数量和单价; 2. 获取发行人各期期末存货的清单、 各期期末订单清单,将订单中相关数据,与账面记录的存货数据,销售数据等进行比对; 3. 分析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变动,并结合发行人生产经营特征及销售模式进行分析; 4. 检查发行人各报告期末存货盘点情况,执行存货监盘,查看存货的存放地点、存货状态等; 5. 对比分析库存商品单位成本与当期结转营业成本产品单位成本,查验成本波动原因; 6. 取得发行人各期末存货库龄明细,访谈发行人采购、销售部门线管负责人,核实库龄 1 年以上存货的构成及形成原因;了解一年以上未结转原因,确认各期末余额变动的合理性; 7. 询问发行人财务总监、 销售部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评价管理层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的合理性;取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核实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2、核査结论#
经核查,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结构合理;发行人存货余额与其生产经营模式及销售模式相匹配,原材料、在成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报告期内变动合理;公司各期末的存货周转率与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周期相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征;公司各期末的产成品与订单计划相匹配。 2. 发行人对各期末各类存货的具体状态、存放地点、存放地权属等相关信息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各期末存货真实、准确、完整。 3. 发行人存货中库存商品单位成本与当期结转营业成本产品单位成本波动主要是结转与结存结构化差异,原因合理。 4. 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库龄结构合理,不存在一年以上大额发出商品未确认收入情形,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充分适当。
1、中间仓核对差异主要系存货流转在途、账务处理时间性差异。公司对中间仓回函差异进行了核对,并编制了差异调节表,报告
期内发现的差异具体原因为: ①中都物流有限公司、创科物流有限 公司差异主要系临近期末中间仓库发给生产线的产品,因未使用结算,账面在中间仓库存,中间仓库已下账导致,已检查期后与客户结算产 品内容,与差异相匹配; ②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系上线结算,产 品发至客户自有仓库,客户认为存货已经交付,非销售退回,公司无 权继续涉入管理,业务部门不配合确认未结算的存货; ③浙江吉利
变速器有限公司料号不一致,已要求公司重新梳理料号,核对后无重大差异。
2、公司建立了《中间仓管理办法》,并得到有效执行。
为实现配套产品快捷、准确、及时、安全的配送至客户,提高数量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于 2017年发布《中间仓管理办法》:中间仓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及时上下账,坚持日清日结、月清月结,产品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进行配送;中间仓每日需提供上一日产品的配送详单给片区经理;每月中间仓进行月盘,形成盘点记录表发到公司各片区业务人员处;存放于中间仓的产品,为保证可靠性和安全性,各片区年初制定中间仓盘点计划,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盘点的方式,保证所有中间仓每年被盘点一次。对于中间仓库存数量与账面之间的差异,及时核对清楚。每年 1 月份对上一年 12 月 31 日的期末数据,发往各中间仓询证函进行数据确认。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公司中间仓内控管理流程进行了核查,取得并审阅了公司盘点资料,如:中间仓月度盘点记录、终端客户供应商管理系统截屏和电子文档,邮件、微信等界面截屏,中间仓现场盘点备案登记薄、盘点照片、视频和盘点表签字记录等,经核查内控得到了有效执行,未发现重大缺陷,仅存在如执行良莠不齐,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考核机制等一般缺陷,已提请公司持续改进。
经核查,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可以确认。
投资性房地产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人员,获取发行人会计政策,核查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获取房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报告期内对外出租合同,分析发行人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投资性房地产明细表,分析变动原因;根据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面积,计算分摊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比例及金额与发行人计入账面的分摊比例及金额是否一致;
2、获取发行人出租收入成本明细表,查阅对外出租合同、租金回款单, 检查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并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对各期物业收入进行测算;结合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明细表,对比分析承租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业务关系; 通过公开渠道检索,查询发行人的承租方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变动原因符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具有合理性;
2、投资性房地产的承租方不属于发行人酒水业务相关的客户或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除租赁业务外的其他业务往来或合作关系;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核查程序#
(六)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实施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固定资产卡片账,并对固定资产账面金额、主要产品产能和产量进行分析性复核,核实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固定资产主要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比较发行人厂房、生产设备与各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收入的变动情况,分析变动原因,核实产能、产量、业务收入变动与固定资产变动的匹配关系;
3、获取在建工程台账,并与账面金额进行核对,复核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构成;
4、了解发行人工程、设备采购制度,查阅大额设备采购、工程合同、结算报告、验收文件,比较付款条件与发行人实际工程进度情况,抽查付款凭证,复核工程款项支付真实性、费用归集的准确性、转固时点的准确性;
5、复核并分析公司折旧政策的合理性,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6、了解发行人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复核发行人固定资产盘点表,对固定资产盘点进行监盘,监盘过程中关注固定资产使用状态,查看在建工程形象进度,对于重要的在建工程,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相关资产状态;
7、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情况,结合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盘点情况判断发行人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核准备案及环评文件、施工计划等资料,实地查看发行人的在建工程情况,对重大在建工程进行试点盘点,观察其实际状况,了解工程进度;
2、取得发行人在建工程成本明细,对构成在建工程发生额的成本进行抽样检查,核实成本发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施工成本和费用支出,抽样检查相关支出是否属于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并核实支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测算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各期计提折旧金额;
3、获取并核查了发行人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项目土建安装合同外洽商增加结算金额和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价差-质量缺陷)分别对应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4、访谈了在建工程相关人员了解在建工程合同外洽商工程的披露问题;
5、访谈了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了解在建工程的建造过程及转入固定资产所履行的相关验收程序;
6、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关于在建工程建造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了解发行人针对"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项目设立了建设委员会,对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工作机制、工作纪律、常设机构及常设机构的具体负责工作做了详细规定;
7、获取并查阅了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资料,获取并查阅了公司招投标资料、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资料,获取并查阅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表;
8、获取并查阅了监理公司出具的监理报告;
9、抽查了现金流量表中与"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具体内容、资金流向,追查至相对应的合同、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资料,并对重要的供应商进行了函证;
10、根据公开信息查阅了周边同类厂房或者办公楼造价情况,与公司厂房、办公楼平均单位建设成本进行对比;
11、取得并查阅了在建工程中主要设备的市场询价与公司采购价格,并进行了对比;
12、通过企查查、天眼查、企业信用信息网站等公开网站查询了上述主要供应商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董监高人员名单等,核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3、对重要的供应商北京市房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及多维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访谈,了解在建工程的施工时间、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情况;
14、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与主要施工方签署的竣工结算协议,访谈了在建工程主要负责人,核查在建工程实际结算金额与预算金额差异的原因,并对补充增加的工程进行了实地查看,获取并查阅了新增设备的采购合同、发票、入账凭证等资料;
15、取得了由发行人、监理公司、工程主要承包方、设计公司等五方联合作出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16、核查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关注是否与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情形。
(三)对在建工程中新增大额固定资产的具体核查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在建工程明细账,了解在建工程新增大额固定资产情况;
2、对新增大额固定资产执行细节测试程序,查阅在建工程中外购大额固定资产合同、入账价值、支付凭证等;
2、对于自建转固的新增大额固定资产,获取发行人在建工程转固明细进行复核,并进行仔细查验;
3、访谈了在建工程项目相关人员,了解在建工程的建造过程及转入固定资产所履行的相关验收程序;
4、现场查看新增的大额固定资产情况;
5、获取发行人与工程承包商、分包商签订的在建工程合同,取得分包商的服务金额明细表并进行复核;
6、通过企查查、天眼查、企业信用信息网站等公开网站查询了工程总承包商和工程分包商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董监高人员名单等,了解工程总承包商的规模,获取工程总承包商和工程分包商的相应资质,核查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关注是否与在建工程总承包商和分
包商存在资金往来情形,分析判断发行人与工程承包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情形。
(七)核查结论#
通过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得出以下核查结论:
1、报告期内, 发行人固定资产的分布特征及变动情况与公司产能、产量及经营规模变化相匹配;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长期未转固的在建工程;
3、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均核算在建项目支出,不包含与在建项目无关的支出;
4、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型资产在折旧政策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
5、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状况良好,不存在明显减值因素。
无形资产减值核查程序#
(二)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实施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莱特迈思与 MS签署《无形资产出资协议书》、专利移交文件、移交清单等资料;
2、获取并查阅 MS 作价出资六项无形资产的专利申请文件,了解六项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和用途;
3、获取并查阅六项无形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确认相关专利权属问题;
4、获取并查阅中联评估出具的《MS拟以其拥有的无形资产对陕西莱特迈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陕)评报字[2017]第 1284 号),将报告期内产生的相关收入与评估报告预测数进行比较分析;
5、获取并复核中联评估出具的《陕西莱特迈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四项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陕)评报字[2021]第 1064 号),复核评估报告的评估过程,结合市场条件,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三)核查结论#
通过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得出以下核查结论:
公司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过程和结果合理,MS 作价出资的六项无形资产中,两项直接和销售产品相关的专利对应的产品销售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实现的收入大于评估报告预测收入,不存在减值迹象;四项尚未取得收入的无形资产,已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评估,评估合理,不存在减值情况,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核查程序#
对于发行人披露的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访谈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了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公司资产管理循环实施穿行测试和控制
测试程序。
2、获取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卡片,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复核计提的折旧额是否正确,检查采用的折旧方法前后是否一致。
3、获取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清单,根据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复核计提的摊销额是否正确,检查采用的摊销方法前后是否一致。
4、获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总账和报表有关项目进行核对。
5、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分析公司的折旧政策、摊销政策是否适当。
6、检查报告期内各固定资产购置支付及处置收款情况,取得报告期内新增和减少的主要固定资产合同、发票、验收单据、收付款单据及记账凭证,检查其真实性、准确性。
7、取得无形资产购置的相关合同、协议、发票、项目验收单、收付款单据及记账凭证,检查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入账价值、入账时点是否公允、真实、准确。
8、检查房屋建筑物、车辆等固定资产产权证明文件,核查固定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所有权是否归企业所有,核查发行人房屋建筑物的抵押及出租情况。
9、检查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10、现场查看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具体用途及实际使用情况,对核心固定资产执行盘点程序,检查固定资产折旧分摊的依
据是否合理。
11、核查数量及占比、核查金额及占比。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固定资产实施了全面盘点程序
长期待摊费用核查程序三、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过网络核查,了解 2019 年长期待摊费用大幅度增长对应装修服务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
2、访谈公司采购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选取供应商的标准、业务获取方式,了解与前几大供应商的合作情况、采购内容信息;
3、获取公司 2019 年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并与公司的采购明细账、发票资料、供应商提供的结算单、银行对账单等资料进行核对;
4、取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查表,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是否任职于或控制主要供应商,以识别主要供应商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对公司报告期内采购装修服务的重要供应商获取确认函,了解相关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和采购占比情况;
6、检查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并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医院和办公楼
进行实地走访,评价装修面积和装修单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获取装修改造费相关合同,复核装修改造支出的具体内容、划分依据、受益期的确认方法及依据、预计受益期与租赁期的关系、摊销期限和时点的确认方法和依据,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核对; 2. 根据长期待摊费用及已支付工程款金额,执行细节测试程序,如检查对应的合同、银行流水及发票信息; 3. 检查项目验收单据,并结合租赁期间分析项目完工验收时间和开始摊销日期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发行人按房产预计剩余租赁期限与 3 年受益期孰短确定,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2. 发行人装修费支出根据装修合同真实发生,发行人租赁的办公场所依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确定,报告期内使用正常。
长期股权投资核查程序#
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核算情况,核查情况如下: 获取并检查发行人的投资协议,查阅协议的具体条款; 通过天眼查等公开信息查询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情况; 2. 与发行人及发行人高管沟通,了解投资的背景及目的; 获取并查看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查阅被投资单位章程的具体约定; 2. 结合发行人实际投资情况比对《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判断发行人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针对发行人非合并范围内参股公司的计量方法,核查情况如下: 获取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并分析净利润及经营情况; 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查询名品世家酒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信息; 2. 获取并检查北京云酒传媒有限公司的分红决议、发行人收到分红款的银行回单; 3. 取得并核查发行人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计量方法及确认的损益和综合收益情况,复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计算过程并测算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影响; 4. 通过发函的形式,确认发行人对被投资单位持有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分红比例; 5. 对发行人参股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合规、信息披露准确,报告期内确认的损益和综合收益等计算金额准确。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取得了铨融上海的审计报告,了解了铨融上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复核了对铨融上海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计算投资收
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计量的准确性;
2、取得了铨融上海出具的关于主营业务、合规经营等的相关说明;
3、查阅了铨融上海 2020 年包括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等最新的融资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结合铨融上海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估值情况,发行人持有的铨融上海股权不存在减值的情形。
长期应收款核查程序#
1、主要核查过程#
对长期应收款客户实施走访及函证程序; 对长期应收款折现率确定借助专家意见,按折现率计算其在报告期各时点数据; 2. 分析判断长期应收款单位性质,判断其业务存在的商业理由; 3. 查询长期应收款单位的回款情况,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长期应收款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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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权益类#
有息负债核查程序#
①检查借款合同,了解借款本金、借款用途、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约定信息,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报告期内减少的短期借款,检查相关记录和原始凭证,核实还款数额,并与相关会计记录相核对;
②检查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借款记录是否准确、完整,对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的差异进行分析;
③执行函证程序,以核实报告期各期末银行借款的余额及相关担保事项。
④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对外担保事项清单,与企业信用报告上列示的对外担保余额进行核对,并对其余额及对应主债权余额执行银行函证程序,检查披露是否充分。
1、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回单等资料,结合公司企业征信报告复核公司有息负债的出借人、金额、期限、资金成本、相关抵押担保情况等信息;
2、复核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账,并对短期借款进行银行函证。
(一) 核查过程、核查程序、核查依据#
1、取得公司短期借款合同, 核查合同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适用利率等信息;核查公司利息支付凭证,并进行利息测算。
2、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企业信用报告。
3、查验公司与授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4、取得公司的银行回单,查验银行贷款本息偿还情况。
5、询问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发行人未来经营发展规划,以及后续还款计划、还款资金来源、后续借款计划的预算安排。
6、获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流水,检查大额银行收支情况。
7、函证借款情况,包括借款本金、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借款方式、担保方式等。
劳务派遣核查程序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主要执行了如下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人事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具体情况;
2、查阅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的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员工名册、劳务派遣费用支付明细账、员工工资表以及劳务派遣服务费的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络核查方式,查询报告期内劳务派遣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等,并核查比对该等人员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的银行账户流水;
5、取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登华、谢云就劳务派遣用工签署的承诺函;
6、取得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无关联关系声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 2人、 19人、
40人、33人,占用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 0.40%、2.69%、4.26%、
4.07%,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从事清洗、质检、夹片、摆盘等简易工作,该等岗位员工人数需求大、操作难度低,简单培训后即可上岗工作。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和占比随着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波动,具备合理性。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劳务派遣金额分别为
3.41万元、 254.87万元、808.43万元、 567.17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04%、 1.32%、 2.58%、 4.01%,劳务派遣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低, 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与同岗正式员工工资收入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
3、经核查,劳务派遣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外协加工费核查程序#
(十)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实施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生产经营涉及外协加工的
具体产品、环节、定价依据及采取外协加工模式的合理性、必要性;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了解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外协加工情形以及相关定价依据,判断公司采取外协加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对主要外协厂商实地走访核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查阅外协厂商工商信息资料,核查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获取报告 期内主要外协厂商出具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走访外协厂商占当年外协加工费比例分别为 73.18%、100%、100%、100%;
3、抽查发行人与外协厂商的合同、订单、费用支付凭证等资料,核查加工价格定价依据、定价是否存在异常;复核发行人对外协加工方式的会计处理,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银行流水,核查是否与外协供应商或其主要人员存在资金往来;
5、获取发行人供应商管理制度,访谈发行人采购部负责人,了解公司采购模式、供应商比选相关的内部控制,检查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6、取得发行人供应商采购明细表,检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采购订单、采购发票、付款凭证等原始单据,确认采购真实性;
7、根据供应商采购明细表和相关原材料产品市场公开价格资料,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占比的波动,以及采购单价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8、走访主要供应商,通过全国工商信息网查询供应商工商信息,
了解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情况,取得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输送的声明与承诺;
9、报告期内,通过走访/访谈核查供应商确认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金额比例分别为 83.90%、 86.28%、 74.23%和 80.44%;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进行函证核查,报告期内, 通过函证确认的采购金额合计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52%、 90.40%、 86.20%和 92.74%;
10、对 2020年采用外协的异地存放的存货进行函证,函证比例为 100%;
11、对发行人的生产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能源消耗的变动原因;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能源消耗明细表,并与发行人主要产品产能、产量进行比对分析,判断能源消耗变动的合理性。
(十一)核查结论#
通过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得出以下核查结论:
1、报告期内, 公司外协加工一般为将生产步骤中的一个步骤或多个步骤交给外协厂商完成。 公司外协加工费用主要根据加工的复杂程度与外协厂商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与同行业公司定价依据不存在显著差异;
2、报告期内,对于可查询到公开市场价格以及对应金属趋势的原材料,发行人采购价格具有可比性;对于无法查询到相关市场资料的原材料,对比企业询价资料,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价格及其变动趋势
具备合理性;
3、报告期内,外协厂商不是主要为发行人代工,对外协厂商不存在依赖,各外协厂商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安排,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于外协加工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5、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采取外协生产异地存放的存货已完整纳入存货范围;
6、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能源耗用与各主要产品产量变动关系合理。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核查程序#
(一) 核查程序#
1、访谈了采购和研发部门负责人,对发行人采购与付款进行穿行测试,了解相关内部控制;了解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历史、供应商的股东结构、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交易的基本情况;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及原材料采购明细,检查主要供应商的变动情况及相关交易的稳定性,检查新增供应商及相关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比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各期的材料采购单价,分析采购价格的变动趋势及合理性;
3、取得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台账,抽取大额应付票据的记账凭证,检查采购订单或合同、请款单与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信息是否一致,各期末对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进行函证;
4、查阅重要供应商合同,获取并复核应付账款明细表及银行对账单,补充披露应付账款的构成及主要支付对象,复核主要供应商是否与主要支付对象相匹配;
5、结合银行对账单,检查期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支付情况;
6、实地走访主要供应商,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主要供应商的工商资料,核查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工商信息,了解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起始时间、交易情况、定价及结算模式、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
7、查阅发行人应付票据明细账及备查簿,抽查应付票据流转及登记信息,检查应付票据对应单位与公司之间的采购合同, 核实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1、对公司主要供应商进行函证,确认报告期各期应付账款余额和采购金额的准确性,访谈公司主要供应商了解公司主要采购内容、供应商信用期、采购金额及应付账款余额情况;
2、取得公司报告期各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前五大单位和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清单,查阅公司应付账款明细表、应付票据明细表、供应商往来明细账、采购台账,复核计算报告期各期应付账款前五名单位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余额和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的准确性;
3、查阅公司主要供应商采购合同,了解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结算政策;结合对主要应付账款单位、应付票据单位和原材料供应商的采
购内容、结算政策,分析两者间差异原因;
4、获取公司应付票据明细账及应付票据台账,检查应付票据按承兑人或金融机构的统计明细构成情况
(二) 核查结论#
经核查,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各期变化与采购金额的变化基本匹配;结合原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工程款等分类情况,报告期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主要支付对象与主要供应商基本相符。各期末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记录真实准确,应付账款大部分在一年以内,均与发行人有较长的合作,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及交易。
2、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余额报告期内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第四季度采购额大幅增加所致,与采购业务较为匹配;供应商付款安排与合同约定基本一致,符合实际情况;相关款项在 1 年内基本结清,不存在期限较长一直未予支付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较大的偿付压力。
1、获取并复核长春致远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账龄明细表;
2、获取公司与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了解其结算付款安排,检查长春致远公司实际结算方式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
3、获取报告期各期采购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对比其采购结算政策与其各期末应付账款、预付款项余额情况,检查主要供应商与主要应付账款、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是否匹配;
4、分析长春致远公司应付账款、预付款项各期末的变化情况,分析是否与营业成本、存货等科目的变动相匹配。
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1、获取预收款项明细表, 统计各期末余额较大的客户;
2、获取销售合同,检查销售合同中关于收款条件和比例的约定;
3、向主要客户函证报告期内预收账款情况;
5、统计报告期内各期预收账款的账龄;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外公开披露资料,将公司预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账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差异以及合理性。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的应付账款明细表,核查应付账款余额的构成情况;
2、获取应付账款大额采购合同,核查应付账款的采购内容、账龄、付款安排,分析配比性;
3、获取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明细表,核查预收款项余额构成情况和账龄;
4、获取预收款项、合同负债相关大额合同,核查预收款项前五大客户余额、合同金额、预收政策,分析匹配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末预收款项前五大客户的
金额及占比,与预收款项前五大客户的结算政策,预收账款的账龄结构; 发行人报告期末预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重与预收账款账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业务领域、业务模式不同,上述差异具有合理性。
公司 2020 年 6 月末合同负债较 2019 年末的预收款项金额上升,主要系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原在预收款项以及递延收益核算的预收服务费在合同负债科目进行核算, 2020 年 6 月末的合同负债除包含原准则下的预收款项之外,还包含递延收益的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管理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主要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的薪酬制度以及相应的会计核算方法;
获取报告期内员工花名册及工资表;
分析复核应付职工薪酬计提与分配是否正确;
检查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后支付情况, 核查人工成本归集与分配的准确性,抽查工资发放情况并与银行回单相核对;
测算员工平均薪酬,分析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将发行人员工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及同地区薪酬水平对比,检查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2、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及工资计算表,并与职工薪酬的计提和发放凭证相核对;
3、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年终奖计提明细表,检查其计提方法是否符合发行人既定的薪酬制度;获取期后年终奖发放明细表并检查
对应的记账凭证、银行水单,对发放数与计提数之间的差异询问原因;
4、对应付职工薪酬与其他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检查。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应付职工薪酬计提与发放情况,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计提金额与营业成本、各项费用相匹配;
2、发行人已在招股书中对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与当期月平均薪酬支出进行了对比分析,报告各期末,扣除年终绩效影响后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与各月平均薪酬支出规模相匹配。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人员,了解了 SMO行业的监管环境, 并对 SMO 行业相关监管法规进行了公开检索;
2、访谈了发行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了解了员工工资与奖金的计算、发放方式、薪酬政策等情况,确认工资、奖金的计算与发放是否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3、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工薪酬明细与员工花名册,并根据员工薪酬、员工人数计算人均薪酬并分析了其波动的原因;
4、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员工的社保、公积金进行测算,判断是否存在少计提社保、公积金的情形;
5、查询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人工薪酬与员工情况,查询了国家统计局、上海市统计局与北京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工资平均
水平,并与发行人人均薪酬进行比对分析;
6、复核并验证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与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项目之间的匹配关系,分析了各类别人员薪酬水平是否合理、各年度变动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情形等;
7、抽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薪酬发放的原始单据并判断是否存在异常,实施了薪酬期后查验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从事 SMO服务,发行人与其相关从业人员无需取得相关专业资质;
2、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均薪酬波动具有合理原因,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进而人均薪酬存在较大的差异, 发行人员工薪酬水平相较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且处于合理水平;
3、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工成本总额与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项目相匹配,人工成本、各类员工人数、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变动与发行人业务发展情况相匹配,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且变动比例基本匹配,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多计或少计人工成本在各年度调节利润的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真实、准确,均已实际支付,不存在长期挂账情形。
税收-税收优惠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类型、金额波动情况及原因;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间纳税申报资料、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及复审材料,逐项核查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类型及金额;
3、获取并复核各期增值税金额及退税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所有银行账户流水,核查退税的到账情况;
4、对照相关法规依据核查发行人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对照会计准则核查税收优惠是否满足确认条件以及是否存在补缴或退回可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披露了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满复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享受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内容、退税依据、报告期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波动的原因,已列示各期增值税金额及退税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和退税到账情况;
2、发行人已披露了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税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的经营成果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税收-增值税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与发行人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访谈,了解发行人相关税务流程、核算方法及核算过程;
2、了解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的形成原因及发行人各产品增值税的税率;
3、了解期后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的处理情况;
4、了解发行人销项税额开票、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情况;抽取部分销售、采购凭证进行检查;
5、测算存货采购与进项税、销售收入与销项税的匹配关系。
1、获取并检查发行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核对账面增值税明细项目,分析变动原因是否合理;检查发行人增值税税率的选取是否正确,计算复核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营业收入的勾稽关系;计算复核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各类采购金额的勾稽关系;
2、重新计算公司报告期各期所得税费用金额,复核公司报告期各期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各调节事项计算过程;
3、检查报告期各期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与公司所得税实际缴纳情况相比较。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增值税变动与当期销售额及采购额变动保持一致;
2、报告期内,发行人销项税额与应税销售收入之间勾稽关系正
确,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采购金额、固定资产购置金额之间的勾稽关系正确;
3、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所得税费用计算过程、 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费用间调节过程合理、准确,报告期各期企业所得税支付金额波动具有合理性。
税收-滞纳金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了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了解上述税收滞纳金的具体情况;
2、查阅了发行人缴纳税收滞纳金的凭证,了解发行人的整改情况;
3、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罚款及滞纳金科目明细,查阅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社保、公积金、应急管理、外汇、海关等部 门开具的合规证明,检索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s://ww 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http://hd.chinatax.gov.cn/nszx/InitMajor.html )等网站,核查发行人是否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税收滞纳金产生系珠海东昌被收购之前或相关人员工作疏忽所致, 税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发行人上述滞纳金的缴纳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障碍。
其他应付款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明细表,检查和核对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款项金额及款项性质,复核占比计算准确性;
2、获取并复核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主要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计提的依据文件;
3、抽查大额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的期后付款及发票核实其他应付款真实性;
4、函证预提费用主要单位。
(二)核查意见#
通过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其他应付款前五名均具有真实合理的业务背景,期末金额核算准确;
2、发行人预提费用构成主要为化工院承诺函款项及合作经营款、租金及物业费、土地收益金、会诊及技术服务费、融资顾问费、已计提待报销款等,其形成原因具有合理性。
长期应付款核查程序#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合同,结合长期应付款函证情况,复核计算长期应付款金额,确认是否已合理披露; 获取公司融资租赁相关的合同、租金支付计划表等资料,检查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复核融资租赁利息计算是否准确; 2.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准则(2006年))》中的处理方式对公司的售后回租进行模拟测算;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初始计量#
在融资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资产等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后续计量#
① 公司每期支付租金时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每期按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租赁利息计算公式为:
当期租赁利息=当期剩余本金*租赁利率/12月。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② 每期计提折旧时#
公司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在其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会计处理如下:借: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
在资产负债表中按照流动性区分长期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将与融资租赁相关的长期应付款抵减未确认融资费用后以净额列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及报表列报,相关会计处理及列报合规。
政府补助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发行人与收益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区分,核查发行人确认其他收益的时点,核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内容及金额,复核相关政府补助所涉资产的原值、摊销方法、期限及其确定依据、摊销开始时点及其摊销的具体情况;
2、查阅了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相关文件,核查政府补助的合规性;
3、通过计算政府补助相关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判断相关政府补助对发行人的影响程度。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政府补助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应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的情形;
2、发行人所获得的政府补助均有相关的政府文件证明,不存在违反合规性的情形。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对于发行人的净利润影响较小,发行人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未来政府补助相关政策的变化不会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预计负债-三包费用核查程序#
(一) 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关于三包费用的相关制度,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关于三包责任的认定流程、索赔流程、申诉流程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并测试其有效性;
2、检查汽车类客户关于三包责任的相关条款,检查其他产品销售合同关于三包责任的约定等,检查报告期退换货以及索赔的情况;
3、对计提的三包费进行复核测算,对计提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进行对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三包费用计提的合理性;
4、检查实际发生三包费的凭证、发票、三包确认单等,确认发生的真实性;
5、公开渠道查询并向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了解是否存在因质量事故引起的诉讼事项。
(二) 核查结论#
经核查, 保荐机构、 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预计负债计提和结转充分考虑了汽车类产品质量相关的或有风险,除汽车类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未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产品的特征和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2、通过对比分析三包费的计提与实际发生金额,发行人预计负债计提和结转充分考虑了产品质量相关的或有风险、发行人实际发生退货、换货、索赔情况等因素,预计负债计提充分;三包责任具体条款及实际发生情况对收入确认时点不存在重大影响,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一)中介机构核查过程#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检修规程》,了解投资运营项目检修情况,核查相关核算方式。访谈了解 BOO项目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核查 BOT项目后续更新支出的估计依据及折现率选用的依据,分析合理性。复核预计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计算准确性;
2、访谈了解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现值进行重新计量以及重新计量的依据;
3、查阅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比较分析发行人预计负债计提差异性及充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对于 BOT 项目就相关 A 类大修费用及到期重置及恢复性大修支出确认"预计负债”,相关后续更新支出的估计金额和依据以及折现率选用的依据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就除 BOT 模式外其他投资及运营项目相关 A 类大修实际发生金额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预计负债及相关未确认融资费用计算准确,且计提充分。
2、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现值进行重新计量,但不存在根据复核情况需要调整最佳估计数的情形。
3、发行人关于 BOT 项目 A 类大修、到期重置及恢复性大修的预计负债计提原则,与三峰环境、伟明环保、中国天楹、上海环境、旺能环境、圣元环保等可比公司处理逻辑基本一致,会计处理方式合
理,不存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重大差异的情形。
专项储备核查程序#
(四)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我们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中关于机械制造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费重新测算,测算结果与公司账面核对一致; 2. 查看公司计提专项储备的入账分录,确认对应的入账科目和入账金额是否准确; 3. 取得并检查报告期内专项储备的使用情况,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费相关的报销审批流程、相关凭证及原始单据。
经核查,我们认为: 根据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各期实现收入,匡算的各期计提专项储备金额与公司账面计提金额一致; 2. 安全生产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计入成本科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 公司报告期专项储备具体支出内容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金额准确。
专项储备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号》,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 “4301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
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文件持续更新,欢迎添加audittalk) 3 损益类#
营业收入核查程序#
(六)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实施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报告期内不同类型客户合同及订单中主要条款及约定,了解控制权转移时间点及物流情况,并复核公司制定收入时点是否合理;复核公司收入确认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查看公司与不同客户签订的合同以及交易明细,对主要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核查及视频访谈,对不同客户的工商信息进行检索,了解不同客户的性质;
3、对比不同客户的销售明细,核查是否存在将同型号中间体产品分别销售给生产商和贸易商的情况;
4、查看并分析公司销售产品发生的中间费用,复核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5、对 MS进行访谈,了解中间费用的合理性、公允性和完整性;
6、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及招股说明书,核查通过贸易商销
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七)核查结论#
通过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得出以下核查结论:
1、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的方法和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收入确认的要求,收入确认依据充分、收入确认金额和时点准确。收入确认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
2、公司中间体主要为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化的产品,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同型号中间体产品分别销售给生产商和贸易商的情况;
3、贸易商模式主要为日韩企业,占比高,同时也有国内企业;公司除了向MS支付中间费用外,不向贸易商支付中间费用,公司中间费用会计处理准确,销售费用完整;
4、公司与贸易商签订的协议为购销协议,公司对贸易商的定义系通过对客户访谈进行确认,定义准确。同行业瑞联新材也存在向代理商/贸易商销售中间体的模式,符合行业惯例。
(八)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客户、收入、应收账款的核查方式、核查比例、核查结论。#
1、申报会计师对公司的客户、收入、应收账款核查情况如下: (1)查阅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及订单,了解风险转移时间
点、控制权转移时点及物流、客户签收情况,复核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合理; 对公司销售收入执行细节性测试,追查记账凭证对应的发票、出库单、签收单、物流单据、报关单以及合同订单等支持性文件,确
定公司实际收入确认与其标准是否一致; 对于出口销售,将销售记录与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出口销售单据进行核对;获取海关出库数据中国电子口岸 (https://e.chinaport.gov.cn )出口数据,并与发行人外销收入进行核对。以此确认销售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对主要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核查及视频访谈。 对报告期内各会计年度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并针对报告期内已发函尚未回函的客户执行了查看相应合同条款、发货单及签收单、检查期后收款等替代程序,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
申报会计师对境外销售收入真实性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境外客户名单,查询客户公开基本信息,并对主要境外客户进行走访,获取现场设备照片,确认报告期交易的真实性及无关联关系存在;
2、将境外销售明细与出口报关单、发货单、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客户验收单等单据进行核对,以确认销售收入真实性和完整性;
3、核查银行进账单等单据,核实付款单位与订单客户一致;
4、查看公司电子口岸报关系统,验证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报关金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5、对主要境外客户各年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等信息进行函证并结合公司期后收款情况,进行期后收款测试;
6、抽取各年末前后营业收入的发货记录进行检查,核查发货单、报关单、验收单等原始单据,核查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抽样核查了境外销售收入对应的销售出库单、报关单及提单等单据,并根据不同贸易方式检查了出口报关单或客户验收单据,与公司报告期内对应境外销售收入进行对比分析;
8、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推出的出口信用保险产品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进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信用保险,由于该保险并非外销业务中的强制险种,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外销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投保;
9、于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查询公司出口统计数据(该数据由海关传送给国家外汇管理局),并与公司账面数据进行核对.
10、获取主要经销商客户的进销存数据,核查最终销售情况。收入确认时点合规性及确认截止性测试核查
1、取得并查看桃源 PPP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完工验收单和工程量清单,查阅项目收入确认时点;
2、结合企业收入具体确认时点,关注报告期前后有无异常工程成本支出,针对发行人桃源 PPP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收入,查阅工程合同、工程量清单、完工验收单等相关原始单据,核对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判断销售收入期间确认的准确性;
3、2021年 1月 9月和 2021年 1月 10日对桃源 PPP项目的 10
个乡镇均进行了现场查看,核实项目完工情况;
4、2021年 1月对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走访,获取其对
该项目的完工情况确认的访谈记录。收入确认凭据完整性核查
1、查阅桃源PPP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主营业务收入的相关记录,取得并查看项目合同、完工验收单和工程量清单、记账凭证及附件等资料;
2、查阅发行人签订的桃源 PPP项目合同条款,查阅报告期的回款情况,关注是否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
3、对客户进行函证,取得了客户确认无误的回函;
4、对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走访,获取住建局对该项目的完工情况确认的访谈记录。
毛利率核查程序#
1、查阅桃源 PPP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收入相关的会计账簿,取得并查看项目合同、完工验收单和工程量清单、记账凭证等资料,查阅项目收入;
2、查阅桃源 PPP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成本相关的会计账簿,取得并查看分包劳务结算单、材料入库单、银行回单、记账凭证等资料,查阅项目成本;
3、将该项目毛利率与发行人同类项目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
4、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分析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的差异原因。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检查公司销售成本明细表,分析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变化
情况,分析公司主要原材料投入变动情况,查阅采购明细表,查阅员工花名册和工资表,查阅公司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抽样检查制造费用物料消耗转账单、劳务发票、服务清单及明细表等原始单据,查阅长春致远公司向一汽解放销售贮气筒产品销售合同,查阅致友新能源向长春致远公司销售贮气筒产品的销售合同,查阅公司委托成都佳成进行贮气筒加工的委托加工合同,分析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单位原材料变动情况,分析生产人员及其工资变化情况,分析单位直接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变动情况。
2、检查公司销售统计表,区分主要客户和主要产品计算毛利率情况,对比分析不同主要客户毛利率差异及变动原因。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富瑞特装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对比分析公司与富瑞特装毛利率变动差异情况。
期间费用核查程序#
(四)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 针对上述事项以及公司期间费用完整性、合理性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核查程序#
获取并查阅费用报销相关内控制度,访谈相关人员,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公司的期间费用明细账,对期间费用执行分析性复核,对主要明细项目金额波动进行合理性分析,检查是否与相关业务数据
相匹配,并查看相应的原始凭证。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薪酬政策及其变化情况;了解、评价公司与工资薪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是否有效运行进行测试;检查公司薪酬计算过程以及薪酬发放原始记录、分析期间费用中薪酬费用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查阅公司所在地的政府网站, 获取当地平均工资数据,并进行比较分析;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员工花名册、公司组织架构图、员工考勤表、公司社保缴费人员名单等,进行对比检查。 2.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运输单列表,分析比较不同客户之间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差异合理性;根据公司的销售费用及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复核计算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位运输价格,对比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及波动原因。 3. 执行细节测试,检查重要合同、抽样检查发票、结算单、银行流水等,确认期间费用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等。 4. 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核查公司与供应商、客户是否发生资金往来,核查相关人员是否存在与体外资金循环相关的异常资金往来。 5. 核查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复核计算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金额,了解公司的折旧和摊销政策和方法,复核计算本期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的计提金额,将本期计提折旧和摊销金额与相关科目进行勾稽核对,并进行分析性复核。 6. 核对公司在建工程明细表,检查在建工程相关采购合同、发
票核对资产入账金额是否准确,核对资产验收报告检查转入固定资产时点是否正确,检查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时点是否正确,累计折旧计算是否准确。 核查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相关内部文件,查阅公司研发项目台账,取得公司专利与研发项目的对应表及公司关于研发成果应用情况的说明,核查研发领料最终去向情况。 2. 核查公司研发费用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查阅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材料领用记录、研发人员名单、研发成果明细等相关资料;访谈公司财务部、研发部负责人,了解公司的研发项目的实施进度、研发内容、研发人员、研发成果及后续研发计划等。 对期间费用实施截止测试,检查相关费用是否已计入准确期间。 2. 通过检查合同、交易凭证、发票等原始单据,核查大额往来款中是否存在费用挂账。从账面已确认的费用的记录出发,抽取对应的原始单据,核实费用的真实性, 对主要支付对象核查其工商信息,关注支付款项性质的合理性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从原始单据出发,追查至账面,确认账面费用是否已完整记录,核实费用的完整性。 3. 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和招股说明书,了解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模式,并与公司的期间费用率等相关财务指标进行比较分析。 4. 结合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核查,检查期末是否存在未入账
费用;
核查结论#
公司采用业绩目标与职工绩效薪酬挂钩的销售政策,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内销售人员数量和人均薪酬稳步提升,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变动逐年提高具备商业合理性。 2.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2020 年销售费用中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较上年大幅下降;综合考虑收入增长以及营销活动变化情况,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公司收入规模相匹配。 3. 公司期间费用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企业发展阶段、业务结构、销售模式、收入、 资产规模及销售季节性特征等因素不同,具备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完整、合理。
1、获取并查阅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期间费用明细表,查阅长春致远公司运输费明细账,查阅长春致远公司与主要运输商的运输服务协议;核查对主要客户调拨产品数量、运输数量、产品销售数量的匹配关系,核查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和运输费的匹配关系,分析单位运输费和运输费总额的变动情况;查阅 A 股同行业可比公司富瑞特装定期报告,了解富瑞特装运输费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2、获取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研发人员工资明细表;计算报告期各期长春致远公司相关员工平均工资及变动情况,与长春致远公司所在地区平均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进行比较,核查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差异的合理性。
3、查阅长春致远公司办公费明细账,查阅长春致远公司大额办公费相关协议;核查主要办公费支付对象与开票对象的匹配情况,分析办公费变动的合理性。
4、查阅长春致远公司修理费明细账,查阅长春致远公司大额修理费相关协议;核查主要修理费核算内容和对象,分析修理费变动的合理性。
管理费用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实施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发行人管理费用明细,获取相关数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2、获取发行人与管理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结合穿行测试等程序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获取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明细表,根据重要性原则抽取样本,检査相关费用发生的合同、发票、 结算单、 付款等相关原始单据,确认相关费用是否真实、准确、 完整;
4、获取发行人花名册、职工薪酬计提发放明细表、汇总不同部门员工数量、测算报告期内管理人员的平均薪酬金额,检查职工薪酬的期后发放情况,确定职工薪酬入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5、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屋租赁台账, 获取租赁场所的租赁合同, 对发行人的房租进行测算, 确定房租入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
6、复核了发行人的折旧与摊销政策合理性,并重新计算,确认折旧与摊销入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7、选取费用发生额较大的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
8、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员工持股平台历次股权变动相应的增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资金凭证、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工商资料,了解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以及作价的依据等;
9、获取并査阅了发行人股权激励前后相近时段所发生的外部融资或股权转让事件相关资料,确认股权激励公允价值;
10、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一股份支付》对历次股权变动过程是否
涉及股份支付进行判断、测算,对于适用股份支付的变动则追查至发行人账面记录,检査账面是否已按股份支付的规定作出了恰当的会计处理,确认了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
11、分析管理费用中各项费用在报告期内的波动情况,了解异常项目产生的
原因,判断相关费用入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12、对管理费用进行截止测试,检査费用入账期间是否准确。
(二)核查意见#
通过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管理费用真实、准确、完整。
股份支付核查程序#
(四)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实施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历次股权变动相关决议及文件,检查股东入股价格的公允性,判断是否存在应确认未确认的股份支付;
2、获取并查阅 2020年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决议文件、股权激励方案及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等文件;检查各协议的关键条款,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股份支付的定义,判断服务期限的确认是否准确,分析股份支付类型,将发行人计算股份支付费用采用的信息与合伙协议中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对;
3、检查发行人股份支付的账务处理,确定相关会计分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重新计算股份支付相关金额,确定其股份支付金额是否准确;
4、检查发行人章程及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协议,确定是否存在与股权所有权或收益权相关限制性条件,相关条件是否真实、可行;
5、获取权益工具授予人员清单,核对至发行人员工花名册,检查其一致性,核查激励对象是否有离职情况及离职时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核查结论#
通过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得出以下核查结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职工转让股份的情况,已做股份支付处理;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直接向客户新增股份的情况,但其主要客户京东方通过天津显智链和苏州芯动能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天津显智链和苏州芯动能存在新增股份的情况,入股价格公允;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供应商新增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应确认未确认的股份支付;
2、发行人股份支付对服务期的判断准确,各期确认的员工服务成本或费用准确;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协议约定了与股权所有权或收益权等相关的限制性条件的,相关条件真实、可行;
3、公司将授予员工的股份支付费用在最佳估计服务期内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计入经常性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关联方代垫费用核查程序#
核查程序#
我们陪同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财务经理、出纳、采购经理、销售部总经理一同走访 20 家主要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等),现场查询开户情况,将查询界面与相关自然人身份证一起拍照记录。同时,在查询结束后,与相关自然人一起在银行门口拍照记录。获取并核查相关自然人的银行流水,对大额及异常银行流水进行核查,核查是否与公司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委托加工商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核查是否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审阅报告期内法人关联方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皮丘拉控股)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敦恒)的财务报表,获取皮丘拉控股和宁波敦恒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和银行流水,测试大额资金流水的交易对手方。 访谈公司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并获取关联方声明函,核查工商信息,核查公司关联方与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 2. 核查报告期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单价, 核查主要供应商相关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3. 了解关联交易事项的商业理由、合作模式、交易流程、定价依据及结算方式,获取并检查公司与法人关联方赛博联宇、信翔电子的交易合同、关联采购清单,并查阅了部分记账凭证、关联采购入库单、发票、银行回单等;查阅公司与非关联方的采购明细表、采购合同,将关联交易价格与非关联交易价格进行对比,核查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真实性,公司与关联方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4. 对于关联采购金额较大的信翔电子,核查信翔电子的财务报表;获取信翔电子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银行流水,测试大额资金流水的交易对手方;获取信翔电子的应收账款、票据、现金和费用的明细构成,以及采购合同、销售订单台账、出库单和交易结算对账单等资料, 了解信翔电子的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并与公司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进行核对。 5. 对于报告期存在关联采购的赛博联宇,核查赛博联宇的财务
报表;获取赛博联宇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银行流水,测试大额资金流水的交易对手方, 了解赛博联宇的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并与公司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进行了核对;获取赛博联宇重叠供应商的采购清单、采购订单、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销售清单、销售订单、销售送货单、销售发票等。 查阅公司和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确认其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具备真实交易背景且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核查结论#
报告期内, 不存在关联方为公司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公司期间费用真实、完整、准确。其中,赛博联宇、信翔电子与公司客户、供应商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情况详见本说明九(一) 5 之说明。 研发费用核查程序
(六)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实施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核查员工花名册,了解员工类别划分标准,验证员工分类准确性;复核报告期内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及变化情况;获取公司研发红动相关制度,了解与公司研发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活动,并测试相关研发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2、访谈研发主要负责人,了解研发相关部门设置及人员情况;获取报告内研发项目立项审批表、结项报告等相关资料,复核划分为研发人员具体研发工作参与情况;
3、了解计入研发费用的董监高人员工作职责,获取相关董监高人员调查表,实际工作情况,验证计入研发费用的合理性;
4、获取发行人研发相关制度,了解研发人员考核、工时记录及薪酬流程中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抽取样本执行测试,核查内控执行情况;
5、获取研发人员薪酬明细,结合研发人员花名册以及立项文件中的人员名单,分析计入研发支出的薪酬是否准确;
6、获取固定资产卡片及折旧明细表,查看相关研发设备的名称、使用部门等信息,复核折旧计提及分配是否正确;实地查看公司研发场地、设备使用情况,是否与研发活动相关;
7、对研发费用进行抽样测试,检查合同、 发票、付款审批单等原始单据,检查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核对研发费用的界定标准及归集方法,检查研发费用是否合理归集;
8、与研发部门主管进行访谈,了解合作研发的具体合作形式和开展方式,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变化;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检查合作的方式和研发支出的承担方的具体合同约定;
9、检查合作研发相关的会计凭证及后附的支持性文件,核对会计记录中的研发费用的准确性,与合作协议的匹配性;
10、了解发行人研发费用资本化政策,判断是否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七)核查结论#
通过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得出以下核查结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研发人员的判定依据和标准合理,对研发人员的认定准确;
2、报告期内发行人将担任董事及两位监事的研发人员的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与研发人员考核、工时记录及薪酬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执行有效,研发费用归集准确,依据充分,不存在将与研发无关的费用在研发投入中核算的情形,研发费用的核算及归集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合作方的合作形式及开展方式未发生变化,发行人与合作方在核算和成本承担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合作方为公司或公司为合作方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1、取得发行人制定的研发费用相关核算制度,了解发行人研发活动相关内部控制,核查发行人是否依据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测试研发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研发费用归集和核算方法,获取并检查研发费用及各研发项目的明细台账,复核发行人的研发费用的归集对象是否与研发项目对应,并对研发费用进行整体分析性复核。
3、访谈相关人员,了解研发费用中涉及的研发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内容,获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名单及岗位介绍,判断发行人研发费用归集的人员薪酬范围的准确性,获取员工名册,综合其实际工作内
容等判断发行人对研发人员的划分准确性。
4、了解发行人研发活动与对应人员的专属情况,获取研发人员工时文档,复核发行人人员费用分摊的准确性,复核研发人员工资分配,分析相关归集及划分的准确性。
5、获取研发项目材料支出明细账及各项目材料领用明细表,检查研发项目领料类别及材料领用是否经审批,了解材料领用的用途,分析相关归集及划分的准确性。
6、访谈发行人研发项目负责人,获取研发立项相关材料,了解各研发项目进展、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及未来应用前景,了解相关材料费及测试化验加工费波动的原因。
在研发投入具体科目的归集上,发行人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人工薪酬支出:研发人员为研发部门人员,薪酬支出包括研发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公积金及员工福利。人力部门在收到每月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经部门领导审核的项目工时进度表后,将考勤记录与汇总项目工时进度表进行核对并核算研发人员薪酬费用。研发部门人员薪酬按照研发人员实际投入到研发项目的工时核算的薪酬支出作为项目薪酬费用,并由财务人员将上述核算后的薪酬计入各研发项目的薪酬费用; 2. 直接材料费用:包括研发项目耗用的原材料、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等相关支出。相关支出经研发项目在实际需求时填写物资领料单、采购申请单等并经审批,财务部门根据支出情况列支为研发费用; 3. 合作开发费用:包括委托外部企业或单位进行研发活动费用,会在合同上注明所属的研发项目,财务部门按项目单独核算,根据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和发票上标注的项目名称归集合作开发费; 4. 折旧及摊销:每月末,系统自动计算研发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人工计算无形资产摊销,财务部门每月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分摊应计入各项目的折旧摊销费用; 5. 专利申请费:包括公司研发项目申请专利的费用及代理费用,分摊应计入各项目的专利申请费; 6. 其他费用:包括研发人员差旅等于研发项目相关的费用,分摊计入各项目的支出;
投资收益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对参股子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
2、获取并复核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和核算过程,获取并分析参股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检查了长期股权投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相关股权投资、 转让协议、股权变更后被处置单位的公司章程、资金到账情况
3、复核发行人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
5、分析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交易定
价的作价依据等资料;访谈了华时捷股权转让交易对方。
6、查询了受让方相关公开信息,判断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
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核算方法准确,报告期内确认的投资收益依据合理。
2、发行人对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发行人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查程序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明细,并核对至相关明细账及财务报表科目;抽查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合同、产品说明书等相关依据;检查公司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计算;
2、根据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本金购买、回收情况,以及相关利息收回情况,核查对应的银行流水记录;
3、针对报告期各期末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余额及质押或其他受限情形等情况进行银行函证。
二、核查结论#
基于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的审计意见所执行的核查程序,申报会
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与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购买金额、产品期限和收益率相匹配,不同产品收益率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不存在质押或其他受限情形。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背景及持有意图、赞禾股份在新三板终止挂牌交易原因;复核了发行人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
2、获取并检查初始股权投资协议、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工商信息、股权转让款的银行回单、财务报表等资料;
3、获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并执行了如下程序:
(1)评估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诚信与胜任能力;(2)评估了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的估值模型的恰当性;(3)检查了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的主要假设和参数;(4)评估对第三方评估机构总体估值结果的合理性;
4、复核了发行人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算的准确性。
二、核查结论#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 2018年度、2019年度及 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及上述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描述的得一微电子、巴西泰金宝和赞禾股份的持股比例、账面价
值;披露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依据与我们了解的情形一致,公允价格选取恰当;发行人对赞禾股份的股权投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019年度和2020年度,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1,228.86 万元和 1,779.91 万元,为巴西泰金宝和赞禾股份的公允价值变动。
2018 年度,公司持有的对巴西泰金宝和赞禾股份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成本计量,未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持有的巴西泰金宝和赞禾股份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聘请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巴西泰金宝和赞禾股份分别于 2019年初、 2019年末和
2020 年末的股权公允价值进行估值。依据估值结果,公司确认了各项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并相应确认报告期各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营业外收入核查程序#
(一)中介机构核查过程#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考核罚金相关考核扣款通知、异常事件报告单等,工程违约赔偿相关工程质保金免付函、工程供应商公司盖章确认的扣款说明、内部付款审批单等,保险理赔相关财产保险公司理赔单据等文件;
2、查阅发行人涉及无法支付款项的相关项目合同内容、采购物资验收单、联系邮件与电话记录以及企查查等工商信用信息网站查询结果等依据文件。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违约赔偿收入和无法支付款项,其中违约赔偿收入主要构成包括考核罚金、工程违约赔偿收入、保险理赔收入等,相关营业外收入确认依据充分。
所得税费用核查程序一、中介机构核查过程#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不同纳税主体的税收优惠证明文件,了解各主体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了解公司的内部交易的相关制度,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
3、了解公司及子公司在整个上市体系内的定位、功能及未来的目标,确定内部交易的合理性;
4、了解公司业务体系及内部交易情况,获取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清单,了解内部交易定价依据并对内部交易进行核查;
5、获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涉税合规证明。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我们认为:
1、发行人与子公司定位相同,均主要从事特种纸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立子公司的目的主要系为了扩大特种纸原纸的产能。发行人和其子公司在业务体系中发挥了相应的功能和作用。
2、公司内部交易因业务需求而发生,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公司作为低税率主体,其与子公司之间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并非以取得税收收益为目的, 内部交易均为真实的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转移定价安排。
【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问题,本所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及适用的税收优惠;获取报告期内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涉税文件,核查优惠税率有效期限及计税税率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获取公司各纳税主体报告各期企业所得税税申报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等,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3、抽查公司缴纳税金银行回单,确定已缴税金的准确性;
4、了解企业所得税退税情况,取得企业所得税退税银行回单;
5、检查公司报告期各期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过程;
6、取得发行人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明细,并与年度汇算清缴信息核对;
7、根据经复核后的盈利预测信息检查可抵扣亏损可转回金额和期间。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所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可弥补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确定依据充分。
1、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集团内部业务划分情况,了解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业务职能安排,重点了解子公司未来盈利预测;
2、获取发行人及各子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和递延所得税计算明细表,检查涉及暂时性差异的构成内容和对未来可能转回的判断,复核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
3、分析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复核与所得税费用及其他报表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
(本文件持续更新,欢迎添加audittalk) 4其他类
资金流水核查程序#
(一)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第 54 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公司及相关方资金流水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针对公司的资金流水#
走访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开户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南京银行;获取公司《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和报告期内的主要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核对《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中的账户信息与账面记录的账户信息,取得公司管理层出具的《涉及银行账户情况管理层声明书》,确保账户信息完整性。 2. 前往银行打印了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除华
塑科技子公司美国广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达科技)在美国开 立的账户,以及报告期内个别无发生额的账户无法打印银行流水之外,已获得了报告期内公司全部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亲自登录公司及广 达科技网上银行,获取公司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情况。 对公司报告期内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包括美国银行账户(通过第三方平台申请函证),函证银行存款资金余额、银行借款余额、应付票据余额、保函余额和本期销户情况等。 2. 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生额进行资金流水双向核对测试,并对与关联方相关的银行流水进行凭证测试。 3.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日常资金交易规模,对大额资金流水执行相关流水的核查程序,核查公司及其子公司银行流水中大额收支记录,针对该等大额收支,核查交易对方及资金往来款项性质及用途。
针对公司相关方的资金流水#
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经理、出纳、采购经理、销售部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董事杨典宣、副总经理许仁牛直系亲属,法人关联方皮丘拉控股、宁波敦恒、信翔电子以及赛博联宇的银行流水。 2. 陪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前往各开户行现场拉取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以及 APP查询与下载银行流水,全程进行拍照记录。 3. 核对相关自然人所提供银行流水的完整性,覆盖期间是否完整,核查已提供银行流水中是否暴露可能存在的其他个人账户,并
取得其银行账户完整性的承诺,以确认所提供的账户完整性。 与相关自然人一同走访 20 家主要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等),现场查询开户情况,将查询界面与相关自然人身份证一起拍照记录。同时,在查询结束后,与相关自然人一起在银行门口拍照记录。 2. 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的资产规模、收入情况、日常消费水平,以 10 万元作为大额资金流水的核查标准,核查相关自然人提供的银行流水中金额超过 10 万元(含)的大额收支记录(同日类似交易以合并计算)或虽未达上述标准但资金流水性质、频率、交易对方明显异常的交易,审阅相关流水交易对方及相关交易附言,针对该等大额收支,取得相关人员书面确认等方式,核查交易对方及款项用途,确认是否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资金往来。 3.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网站检索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基本工商信息,实地走访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获 取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出具的关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声明,核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相关其他人员与客户、供应商及其主要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 核查公司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确认公司是否存在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
(二) 针对《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第 54条关注的以下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公司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较大缺陷#
我们获取并查阅公司的《内部控制手册》;了解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经本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查,并出具了《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 9669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 是否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公司控制或未在公司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是否存在公司银行开户数量等与业务需要不符的情况 公司银行账户均受公司控制并在公司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针对上述银行账户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对账务核算的银行账户明细与《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进行比对,确认《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中的账户均已在账面进行账务核算。 2. 获取了公司报告期内银行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对公司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执行双向核对测试,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生额较大的银行流水记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从银行存款日记账抽取发生额较大的记录与银行流水进行双向核对,银行流水中的发生
额均在财务账面中体现。 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银行账户余额执行函证程序:将询证函中列示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与公司有关资料核对,制作询证函并到银行现场跟函、寄送给银行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函证。通过网络搜索、电话确认等方式确认被询证银行的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准确无误。检查收回的函证,通过查询快递单号确认对方寄件信息,确认被询证银行的寄件地址、寄件人等信息与我们寄送的收件地址、收件人等信息一致;报告期内所有银行发函均已回函确认。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公司控制或未在公司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
公司银行开户数量等与业务需要相符合#
获取了公司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核查银行账户性质和账户状态,确认各银行账户目前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存在久悬账户。
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是否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不相匹配#
在取得公司报告期内银行资金流水并复核其银行流水完整性后,核查了公司及其子公司银行资金流水中大额收支记录,对大额银行流水发生额及大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生额进行银行资金流水双向核对测试;复核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记录交易对手与银行交易对手是否一致、款项的收支是否与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活动相关。
经核查,公司的大额资金往来主要系业务往来款、银行借款及还款、工资发放、政府补助收款、股东投资款等,均符合公司的日常实
际需要,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相匹配,不存在无业务背景的异常资金往来。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获取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经理、出纳、采购经理、销售部总经理的银行资金流水并复核所提供银行资金流水的真实性、完整性。 公司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是否无合理解释;公司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是否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是否无合理解释(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
核查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资金流水,检查分析现金支出用途,并对大额现金支取抽查相关支持文件,对公司报告期内取现情况进行梳理。
报告期内,公司均未使用现金,不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
(2)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支出,支出均具有合理性经从银行存款日记账中选取单笔金额较大的资金流水执行大额资金流水核查程序,公司不同账户间的资金结转主要系理财、结汇购汇等正常划转以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缴存保证金所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支出。
公司是否存在大额购买无实物形态资产或服务(如商标、专利技术、咨询服务等)的情形,如存在,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疑问
获取了公司的银行账户清单,核查公司银行流水情况,比对公司的无形资产清单及明细账、中介机构费用明细账;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受让相关专利的商业背景及估价的合理性,获取公司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等;
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较多且无合理解释,或者频繁出现大额存现、取现情形
取得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的个人账户报告期内的银行资金流水,并对超过 10万元的银行资金流水或虽未达上述标准但资金流水性质、频率、交易对方明显异常的交易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频繁大额存现、取现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从公司获得大额现金分红款、薪酬或资产转让款、转让公司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存在重大异常
获取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经理、出纳、采购经理、销售部总经理的银行资金流水并复核所提供银行资金流水的完整性后,对上述自然人流水中超过 10万元以上资金流水或虽未达上述标准但资金流水性质、频率、交易对方明显异常的交易进行了核查, 重点关注上述自然人与公司之间的往来情况,针对大额往来对交易背景进行核查,确认其合理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与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获取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财务经理、出纳、采购销售主管的银行资金流水并复核所提供银 行资金流水的完整性后,对上述自然人流水中超过 10 万元以上的流 水或虽未达上述标准但资金流水性质、频率、交易对方明显异常的交 易进行了逐笔核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资金流水列示的对方户名与公司的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以及客户供应商的主要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了匹配,确认 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形,核查其往来原因的合理性。 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公司收取客户款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获取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以及法人关联方(信翔电子、赛博联宇、皮丘拉控股和宁波敦恒)的银行流水并复核所提供银行流水的完整性,对上述自然人流水中超过 10 万元以上的流水或虽未达上述标准但资金流水性质、频率、交易对方明显异常的交易进行了逐笔核查,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以及法人关联方与公司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执行应收账款测试,核查公司收款回款的情况;实地走访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通过访谈确认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业务往来不存在第三方支付的情形。
经核查,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代公司收取客户款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需要扩大资金流水核查范围的情形#
获取了公司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公司备用金、对外付款等资金管理不存在重大不规范情形;核查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复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指标,并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对比,由于产品结构、销售模式、客户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毛利率、期间费用率、销售净利率等指标与同行公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均为直销,无经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生产环节委托其他方进行加工,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加工费逐年增加,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由于与同行业公司产品存在差异,单位成本、毛利率与同行业不具有可比性;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总额中进口占比较低,销售总额中出口占比较低;抽查了报告期内公司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重大购销交易、对外投资、大额收付款,商业合理性方面不存在疑问;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薪酬水平逐年增加,与公司业绩增长趋势相同,不存在异常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上述异常情形,已执行的资金流水核查程序充分, 无需扩大资金流水核查范围。
股权收购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针对有关的事项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收集了与收购珠海东昌相关的评估报告,对其评估公允价值的计算过程进行了复核,对评估方法的合理性及评估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进行了复核;
2、对公司与收购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进行了了解,并收集了与收购相关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文件并进行复核;
3、获取了珠海东昌在被收购前最近的审计报告,并对被收购单位收购日的主要报表科目进行了了解,并对收购事项及合并日主要报表科目在审计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4、对收购过程中企业合并有关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复核,并对收购前后珠海东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及复核;
5、获取评估机构深圳市长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资质信息。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收购珠海东昌支付的交易对价是公允的,与收购有关的公司决策程序设计运行有效,对被收购单位珠海东昌的评估方法的选择合理,评估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合理的;
2、发行人对于收购珠海东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涉诉事项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核查上述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技术服务或软件开发合同诉讼或仲裁对应的合同、案件说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相关文件,并取得公司出具的关于案件最新进展的说明。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劳务纠纷、仲裁和诉讼的案件说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解协议、支付凭证等相关文件,并取得公司出具的关于案件最新进展的说明。
3、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企查查等网站检索发行人诉讼、仲裁纠纷信息。
4、访谈发行人的法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出现的劳动纠纷及未决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5、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以及法务负责人,了解未决诉讼及仲裁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查阅了未决诉讼及仲裁的会计凭证,评价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6、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以及人力负责人,了解辞退福利等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查阅了辞退福利明细及相关凭证。
7、登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属地劳动、社保、公积金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检索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违反劳动、社保、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8、查阅发行人就报告期内劳动诉讼或仲裁情况出具的说明。
成本核算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采购与成本核算流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包括供应商选定、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采购三单匹配(采购订单、发票及验收单)、标准成本设定及监督、自动化成本差异计算和分摊、自动化成本计算和结转、成本差异分析复核
等关键内部控制点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的测试;
2、了解并记录发行人的成本结转、归集及费用分摊方法,评价发行人成本结转、归集及费用分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3、了解发行人的生产模式、生产流程,获取发行人总生产成本及各产品成本的成本构成,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成本构成项目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4、查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在抽样的基础上,取得并检查公司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发票及到货验收单等原始凭证;
5、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付款凭证及期后收到的票据,核对至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检查交易发生时间及入账时间,查看是否存在未入账的成本费用;
6、分析发行人制造费用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在抽样的基础上,对制造费用执行抽凭测试,检查发票、银行单据等原始凭证。 访谈生产总监、车间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针对生产人员薪酬在不同生产项目之间的归集的相关内控措施及归集方法,获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以抽样的方式对工时录入系统进行穿行测试; 2. 获取公司生产项目对应的班组人员名单,与公司花名册进行核对,确认是否均为生产人员; 3. 核查各期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归集及分摊情况。对直接人工成本进行核查,包括核查了员工工资计算表,工资发放记录及银行流水单、社保缴纳回执以确认工资发放的时间与人工成
本明细账的时间是否一致;分析计算了员工人数与工资总额的合理性,对社保缴纳情况进行了测试并与账面金额进行比较;将直接人工成本与员工人数,产量情况等进行核对,关注是否存在人工成本不完整的情况;对各期制造费用进行分析性复核并抽查大额费用凭证的原始单据; 获取并查阅发行人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访谈发行人采购、生产、库管、财务等相关经办人员,对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解、评价,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 检查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公司各个业务板块实际情况,抽取报告期内月度成本计算表,复核相关公式及数据勾稽关系,整个报告期是否一致; 3. 对存货内部各项目发生额进行勾稽,并编制形成成本倒轧表,以此进一步了解公司成本核算流程,确定账务处理合理性;
(7) 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抽取样本执行计价测试, 核查存货的结转成本是否有差异, 单位成本是否有较大波动, 确认结转成本准确性; 核查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包括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采购发票、材料入库单、货款支付情况, 验证采购业务和材料成本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对主要供应商进行了走访、函证, 核查采购业务均在发行人财务记录中如实反应;
(9) 对报告期内期末存货进行实地盘点, 同时关注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放存货的仓库变动情况, 以确定盘点范围是否完整。将盘点数据与期末账面存货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