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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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贯彻执行党或国家有关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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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贯彻执行党或国家有关繁荣农村经济,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改善或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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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树立健康文明风尚,培养造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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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庄规划或治理,改善村容村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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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完善乡村治理结构,扩大农村基层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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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或水质监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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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推进或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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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釆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企业污染物向农村地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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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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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或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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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或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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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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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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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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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未实行村级民主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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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违背农民意愿,加重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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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 村集体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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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制定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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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在农业生产中未建立优势产区布局,形成优势产业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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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制定鼓励农民通过从事个体经营增加收入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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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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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村庄规划或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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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制定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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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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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交通未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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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制定或实施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与信息服务规划,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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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制定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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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设社会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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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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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通过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联营等形式,促进村集体资产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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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培育龙头企业或企业集群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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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或发展农村各类中介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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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或引导基地生产,推进绿色、无公害、有机产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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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构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体系或推广应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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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开拓国内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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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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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未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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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增加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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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财务审批、收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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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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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财务公开、财务收支预算、票据管理、财务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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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现金、借款业务、对外投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管理或使用、支出预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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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集体资产经营、流转、报告、收益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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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经民主选举成立理财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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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明确理财小组工作职责、未规范理财小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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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健全民主理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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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家底不清,产权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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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未釆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或公开协商等方式,未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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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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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或并村过程中违规处置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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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擅自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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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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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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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截留、挪用村提留或荒山、荒地、荒滩、水面、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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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干部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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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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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干部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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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干部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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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干部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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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干部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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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干部妨害或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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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干部非法转让、转卖或侵吞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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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干部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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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干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转让、出租土地
(三)村级财务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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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财务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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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会计、出纳职责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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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账务管理混乱,财务监督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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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账代理制管理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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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坐收坐支、借支挪用集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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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各项收入未及时、足额入账,有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或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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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虚增债权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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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收益的分配未做到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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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原始票据不规范,白条入账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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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财产物资管理手续不健全,账实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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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报销审批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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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专项资金管理不善,使用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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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违规核算收入、支出、结存,编制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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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前后财务资料没有及时移交,造成票据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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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财务资料档案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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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财务计划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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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各项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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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征用土地补偿及分配情况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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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新上的经济项目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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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征用土地或宅基地审批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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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提留统筹方案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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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农民负担(包括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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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或经营实体的承包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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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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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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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工资奖金或功绩过失情况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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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公开的形式或方法未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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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公开的时间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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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
(四)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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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及时宣传土地征用程序或补偿机制,明确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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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成立土地补偿监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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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征地补偿程序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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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等项目设置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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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截留、挪用、克扣土地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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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因“同地不同价”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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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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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或办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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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征地收益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基层政府之间的分配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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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运转机制或完善的失地农民就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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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健全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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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积极宣传农民参合的意义、重要性或医疗政策,消除疑虑、提高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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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比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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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将五保户、军烈属、残疾人、特困人口等纳入农村合作医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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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发生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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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健全粮食直补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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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粮食直补资金政策宣传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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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直补资金集体代领,未及时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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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截留、挤占、挪用粮食直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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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机动地粮食直补资金被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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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虚报冒领,恶意套取粮食直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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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健全粮食直补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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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严格的粮食直补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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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健全筹资筹劳项目实施、验收或管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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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及时宣传或全面公开筹资筹劳项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或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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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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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内容、农民筹资筹劳数量、财政奖补及资金或劳务使用情况等未及时向村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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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定期对“一事一议“项目及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真实性或有效性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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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将会议记录、村民签字情况、筹资筹劳方案、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汇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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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工作监督机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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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低保人员确认未严格实行“一评二审三榜“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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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虚构参加低保人员名单,骗取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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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存在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未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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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存在不符合低保要求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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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存在同时享受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补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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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实行低保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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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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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存在超五保供养内容给予供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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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未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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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集体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未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或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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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五保供养标准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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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未归该对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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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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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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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对具有资源优势或市场需求的农产品生产,未按照产业化发展方向,连片规划建设,形成有特色的区域性主导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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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环境改造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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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注重示范效应,充分发挥科技在扶贫开发中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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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通过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或各种不同类型的短期培训,增强农民掌握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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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或引导劳动力健康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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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吸引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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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违规使用财政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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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违规使用扶贫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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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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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给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或监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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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能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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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能确保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享有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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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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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健全上级划拨资金的使用报告制度及效益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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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义务教育保障或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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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综合文化站建设或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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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或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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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沼气服务网点建设或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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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建设或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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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建设或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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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危房改造或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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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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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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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将医疗补助、抚恤、城乡医疗救助等资金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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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侵占、挪用、私分上级划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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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建立或未有效执行接受捐赠的资金或物资验收、领用、保管、登记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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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接受的捐赠资金未按捐赠者意愿或有关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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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接受救灾捐赠的款物收支情况未及时向村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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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对捐赠款物的发放弄虚作假
(五)村民关注的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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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山林田地权属不明、界址不清等问题引发争田、争地、争路、争山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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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委会成员行为不满,造成扯皮上访、阻碍施工、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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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存在虐待妻子、歧视女孩等家庭暴力发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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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存在儿童无人看管、老人无人赡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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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存在赌博成风,涉赌金额巨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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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存在相信迷信,被骗大量钱财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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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存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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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存在自然灾害毁坏基本农田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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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存在土地利用结构或用地格局被强制性改变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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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存在大规模土地整治和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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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未做到节水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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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不能有效防治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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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化肥、农药、种子、农膜、柴油等农资管理机制不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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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监测工作存在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