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教育系统、体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风险清单及防范策略
风险领域 风险点 主要表现形式 相应内控制度 预防措施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 1.未将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未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出现落实政策不到位、执行工作不力等情况; 《浙江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浙江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县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县教体系统内部控制实施办法》 按照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对照责任清单,积极履行职责,推动部门事业科学发展。
2.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 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制度本身不够完善;未能按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特别是针对六大经济业务活动内控制度与流程更新不及时;关键业务流程梳理及流程图编制不够规范。 重视内控制度建设,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全面、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完善内控环境;严格执行内控流程,确保内控规范施行取得实效。
3.内控机制不健全 经济活动的决策、管理、执行、 监督没有实现有效分离;违规决策或决策程序不规范;内部授权审批控制不清晰;岗位设置不合理,不相容岗位分工没有落实到位,岗位责任不清晰;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培训、轮岗不够重视。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集体研究的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合理设置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行轮岗制度,轮岗有困难的需进行审计。
4.内控制度执行不当 未建立内控长效机制,未开展年度风险评估工作,未建立健全内控监督与评价机制;部分经济业务活动内控制度、内控流程,与单位实际业务执行情况不一致,存在“两张皮”现象;未履行主体责任,对巡视巡查、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分析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原因,研究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履行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措施整改到位,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 5.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不健全 未制定经济决策制度;决策制度不完善,对具体事项要求不明确、随意性较大,操作性不强。 《***县教育体育局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方案》《***县教育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 健全完整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明确专项资金分配、重要项目安排、部门预算、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等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6.违规决策或决策程序不规范 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大额资金使用、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重大采购等未经过集体决策,或未形成会议纪要记录等;所作决策违反制度规定,或超越权限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科学决策,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对集体研究形成的决策一抓到底。
7.经济决策执行不到位 未按集体决策的要求执行,或执行措施不到位。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8.违规列支出国经费 无预算、超预算或用虚假业务套取经费列支因公出国费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严格执行预算和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严禁摊派或转嫁费用。
《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
9.违规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费超标准超预算;报销无公函、无审批单、无菜单;在会议费或培训费中列支接待费;转嫁食堂餐费中支出。 《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严控“三公经费”,严格依法加强预算管理,公务接待费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超标准接待和转嫁费用;严格接待审批控制,严禁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
10.违规列支礼品、发放各种代币卡等 在公务支出、科研培训、学科建设等经费中,违规列支礼品、购买发放超市充值卡、购物券等. 《***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有关费用报销管理的通知》
11.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公款组织旅游或在对外承接培训中接受委托组织公款旅游。 《***县教育局关于教体系统福利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1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公车私用;虚列虚报出租费用;车辆维修不定点维修,虚报油费,维修、加油管理不到位。 《***县关于重申公务用车规范管理使用的通知》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预算管理,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参保,出车申请审批控制,加强对车辆维修、加油管理。
13.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 超规定面积使用、超标准装修使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违规租借办公用房;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 《***县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装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按规定按标准建设、使用办公场所。
14.违规支出差旅费 未按规定履行公务出差事前审批手续;公务出行,未在规定等级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执行公务机票购买、公务卡使用规定;未自行支付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伙食费;未自行按实支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的交通费。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严格执行省财政及单位内部的出差管理规定,加强单位出差审批管理及财务报销管理。
四、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财务管理 15.预算编制和执行不规范 预算编制不完整;收支及结余款项未纳入预算管理;超预算列支经费;预算资金滞留,执行进度缓慢。 《***县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范围和标准使用资金。
《***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县教育体育系统教体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
16.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私设“账外账” 截留、坐支、挪用其他收入,非税收入不开具缴款书上交财政专户;收入不入账或虚列支出等方式将资金转到账外,私设“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将单位收入存入个人账户;违规收费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县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县学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县教体局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县预算审查监督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监督办法》 各项收入均应纳入预算管理,不得私设会计账簿或账外账;建立非税收入定期核查制度,落实收缴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征收管理,了解单位收入情况,并做好对账工作;规范收费、严格收费票据管理,开票和收款分离,收入及时上缴和票据定期核销;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不得私存私放,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往来账的清理和检查工作。
17.财务支出流程不规范 报销手续不全;大额或专项支出审批流程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的政府采购程序;虚假发票列支费用;虚假业务列支费用;支出未取得正规发票 《***县教体局教体系统内部审计制度》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支出凭证应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由经办人员签字;大额支出按规定分级审批手续审批;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手续;
18.支出业务不真实或报销凭证不合规 未提供真实、合法的票据,或提供的票据与实际业务不符,可能导致资金被套取或浪费。 《***县教体局教体系统内部控制实施办法(暂行)》 支出申请、审批、经办、审核、核算等不相容岗位分离;按规定加强采购验收、支出审批、支出审核、支付控制;加强业务与票据真实性、合法性审查核对。
19.支出归口管理或审批控制不到位 未履行资金支出归口管理职责,或职责不清晰,可能导致资金滥用;支出未经规定的程序审批,或审批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可能导致资金损失浪费;重大项目或大额支出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县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 支出实行分类归口管理,规范各项支出的标准和流程;大额资金支出按规定实行集体决策审批制度。
20.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历年各种应收、预付款项、应付、应缴款项未与及时核实、清算、催收、支付,长期挂账. 《关于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情况的通知》 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控制往来款项余额,及时清理;及时核销不良资产,并加强对账销案存资产的管理。
21.未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规定 违规开设银行账户;不按规定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 《***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严格执行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公款竞争性存放规定
22.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未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 《关于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
《关于实施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23.落实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 对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公用经费保障,没有按规定为普通学生10倍公用经费下拨或使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落实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下拨10倍公用经费,并做到按规定足额使用到特殊教育学生身上。
***县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通知
五、科研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的管理使用 24.会议费、培训费使用管理不规范 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超标准;会议费中列支礼品支出,培训费中列支考察旅游、纪念品等与培训无关的费用;虚假支出会议费、培训费 《***县教体局关于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 严格按预算控制执行,严禁超预算安排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或摊派费用。
25.虚构业务套取科研经费 通过虚构购买设备材料、会议培训、提供劳务等业务,套取科研项目资金 《***县教体局关于加强会议经费控制的通知》 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杜绝虚假经济业务事项和虚假资料。
26.通过关联交易套取科研和培训经费 通过购买设备材料、协作费、课题、培训业务转包等名义,将科研经费、培训费转入自己或利益相关的公司或个人 《***县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管理规定》 加强科研经费和培训费管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借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不得将培训费作为利益输送给有利益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27.报销与科研、培训、会议等项目无关的费用 在项目经费中报销各类与执行项目无关的费用 《***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教育经费报销规定》 加强科研培训会议等项目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将项目经费用于无关活动,防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从项目经费中谋取私利。
28.违规领取劳务费培训费 在课题研究、教师培训等活动中,通过编制虚假劳务清单或课程表或参训人员领取劳务费和培训费。 《***县教体局关于规范教体系统劳务费支出管理的通知》 严格规范课题研究劳务费开支范围,严格编制培训课程表,明确培训人员人数,严格控制培训人员餐费支出,按学校相关规定领取劳务报酬,并依法纳税。
29.设立虚假研究或扩大科研研究项目及培训范围 为应付业绩考核,设立虚假科研项目和会议培训项目,或者虚增项目经费规模。 严格审核有关双方合作书面合同,认真审查项目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去向。
六、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 30.专项资金被挪用挤占,资金使用效益低下,使用缺乏监管 未按专项规定的范围使用,资金未及时下达到用款单位或项目中,预算执行率低下,使用绩效差;人员或公用经费等其他支出挤占专项经费;专项资金使用缺乏后续监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管理费及招待费开支标准》 专项资金不得自行扩大支出范围;实施全过程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的跟踪管理;实施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项目实施进程考核。
七、绩效工资制度执行 31.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 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或超出工资控制总额外发放各种奖金福利 《***县财政局等 4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 的通知》 严禁自行新设津补贴项目;不得提高津补贴发放标准范围;不准自行提高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开支标准;不得在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补贴和奖金。
32.违规兼职领取薪酬 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利用职权擅自在外兼职或利用业务关系领取薪酬 《***县县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规定》 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兼职领取薪酬,不得与业务单位搞私下交易领取兼职薪酬。
八、重要项目投资、基建和修缮工程管理 33.基建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 限额以上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发包或邀请招标;将工程项目拆分成多个标段,“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杜绝不按照规定招标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县教体局基建及维修管理办法》
34.在工程变更、质量管理、费用结算等方面管理不到位 1.签订中标合同,随意变更招标文件相应条款;2.合同实际执行不严格;3.工程超概算严重;工程施工变更管理台账不完整,现场记录不全,无签复完整的工程变更联系单;4.施工管理不到位等。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订立施工合同,并要求严格执行;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设,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审批制度。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35.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未经有关部门验收投入使用;已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也未结转固定资产。 《基本建设管理费及招待费开支标准》  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工程财务决算和审计,及时转入固定资产。
九、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处置 36.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 未经政府采购程序审批,自行采购货物和服务;化整为零拆分采购目标,规避公开招标、集中采购;超标准配置资产,造成资产浪费;物资采购无验收程序。。 《***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 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物资采购支出需办理验收手续。
《***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装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37.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房屋出租未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国资科审批,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以直接发包、集体谈判等方式出租;出租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产出租管理缺失、内控不严等。 《***县教育体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必须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实行公开招租,出租收入全部上缴财政;
38.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 未将资产增减变动信息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该反映的不反映,该核销的不核销;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未建立完整的出入库台账和使用登记制度;资产收益未及时收取,导致单位利益受损;随意进行重大资产处置,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不上交财政;固定资产未定期进行盘点。 《调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3项资金预算管理方式》 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台账,做好固定资产使用登记管理;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及时做好财务处理,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及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单位内部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报经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处置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做到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定期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政府采购执行 39.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采取转分包、分拆项目方式“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县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及食堂、小卖部等服务部门经营权招标管理管理规定》 依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及时做好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登记。
十一、学校食堂管理 40.食堂经营模式不完善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经委托经营,没有按规定进行自主经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 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应为自主经营模式。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
41.未设置独立核算账户 食堂没有单独银行账户,有的在学校行政账下单独设了一个科目,有的与超市、医务室等经费混为一起核算,没有单独核算。 《浙江省中小学校食堂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学校食堂实行成本单独核算制,单独开设食堂银行帐户,单独设置食堂会计帐簿。
42.未使用合规票据 向学生收取伙食费时,未按规定向学生开具财政统一票据,或者一个班或一个学校开一张票据,伙食费直接存核算中心,没有上交财政往来专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学校应制定合理的伙食费收费标准,要向每个学生开具财政出具的合规票据,并及时上交财政往来专户。
43.伙食费收支不规范 教师在学校食堂免费用餐,或教师餐费低于学生餐费标准,侵占学生利益;学校食堂用现金支付食材;以收款收据或销货清单作为入账依据,未取得正式发票;食堂结余用于发放教师福利等。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 加强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食堂财务控制机制,严格控制收益率,食堂收支应基本平衡。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应与学生同菜同价, 伙食费据实结算。食堂的净收益款(含历年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将学生食堂结余发放教职工奖金、福利等。
44.食堂专项补贴经费补贴不到位或不及时 食堂专项补贴经费没有足额拨付到学校食堂账中,教师的伙食标准没有做到学生同菜同价,教师伙食支出和学生伙食支出混在一起,没有分开记账,影响学生利益 《***县学生午餐质量提升有关规定》 伙食专项补贴经费应足额及时拨付到学生食堂,用于对学生食堂经营实体的补助,帮助其化解人员工资成本带来的经营压力,维护学生食堂菜价稳定。教师伙食标准要按学生最高标准一致,做到同菜同价。
45.食堂物资出入库管理 食堂物资管理不规范,没有按出入库流程进行管理,未建立出入库明细账;食堂物资采购、验收没有分人负责;未建立物资领用登记表册和每月盘点库存实物盘点制度,对库存物资没有及时清点。 《***县学生午餐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 完善食堂物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堂物资出入库的管理,建立食堂物资出入库流程。严格入库检查验收,食品原料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做到物资采购与验收管理分人负责。建立每月盘点库存实物制度,
46.食堂信息公示和餐费结余清退 食堂管理、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政策没有按规定公开;食堂的原材料采购、菜谱、价格等工作信息未按要求进行公开;学校食堂财务收支及结余汇总情况等信息没有按规定公开;餐费结余没有及时退还学生 管理办法(试行)》 要规范学校食堂经营管理行为,加强学校食堂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堂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开展食堂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餐费结余没有及时退还学生
十二、合同管理 47.合同订立不规范 在合同拟定中故意隐藏重大疏漏和欺骗,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导致单位利益受损;对合同条款、格式审核不严格,使单位面临风险或造成经济利益损失;授意或合谋串通签订虚假合同,谋取私利或套取、转移资金。 《***县教育体育局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合同部门会签制度;重大经济合同应聘请外部专家、单位纪检部门参与合同谈判,聘请法律顾问和第三方技术专家审查合同条款;严格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
48.合同履行及合同纠纷处理不恰当 不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款项,不按规定的程序随意变更、接触合同;出现合同纠纷处理不当,使得单位利益受损。 明确各相关责任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
十三、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管理 49.其他民办学校,民办学前教育等问题 内控制度几乎空白,财务收支不规范,学生收费收入没有缴入单位对公账号,现金坐收坐支现象较为普遍;上级补助收入形成的支出没有作为限定性支出管理,未单独核算;未使用合规发票,大额支出以现金支付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经费不到位,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未达标。 《浙江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浙江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审计调查实施方案》《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收支监管,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财务收支管理;民办学校的各项收入应存放在学校对公银行账户上,且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财政、教育等部门补助的财政性经费,作为限定性收入进行管理,民办学校需严格按照有关经费指定项目和用途使用,并单独核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四、学生利益政策执行方面 50.助学政策执行不到位 助学经费提取不足、使用不足、违规使用等 《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要按规定标准提取学生助奖学金,用于资助奖励家庭贫困学生和优秀学生,并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
51.学生营养餐、中职学生助学金发放不规范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未落实到位;资助经费管理不规范,资助对象资格审查不严或助学金申请证明材料不够完整;助学金没有按月发放,营养餐以现金形式发放等问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助学资金统一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使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应助尽助。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十五、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及有关规定执行 52.长期借用人员、编外用工大量存在 1.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混用混岗;2.存在编外用工。 《***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作工实施办法(试行)》 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规范编外用工情况,规范人员经费使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福利标准的指导意见》
十六、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 53.向下属单位转移费用支出 在下属单位列支在职人员讲课费、劳务费及其他津补贴 完善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不得向下属单位转移费用。一经发现要一查到底,追究责任。
十七、继续教育合作办学 54.对合作办学事项监管缺失 未经学校集体研究,学校部门自行对外谈判决定培训合作有关事项;违规支付给合作机构有关劳务费用(如招生宣传费用) 明确学校办学主体责任,不得私自向外转移教学培训、管理、收费等责任,学校内部明确职能部门,实施归口管理
55.办学收入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学校财务不负责收费,由合作办学收取后上缴分成款 办学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二条线,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严格杜绝违规支出。
56.违规使用办学收入 利用办学收入组织公费旅游、发放绩效工资之外违规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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