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招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XX审计X于202X年4月1日至202X年8月30日,对W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XX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历保办”)等14家单位工程招投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同时延伸审计XX科技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27家建设主体下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8年6月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正式实施,明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规定》实施已近两年时间,为了解国家重要政策在我区落实情况,X审计X对201X年6月至202X年3月XX工程招投标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本次调查抽查工程项目共计354个(包含施工类、采购类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其中限额以上80个,限额以下274个。354个工程项目中,交易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187个,其中限额以上71个、限额以下116个;邀请招标项目27个,其中限额以上3个、限额以下24个;直接发包项目130个,其中限额以上6个、限额以下124个;竞争性磋商项目3个;比选项目7个。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实施以来,各建设主体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正常开展,工程项目推进顺利。
通过本次审计调查,我们也发现部分建设主体在招投标方式、招标程序、招标文件制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仍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方式不合理#
1、部分限额以上项目未公开招标。审计发现9个限额以上项目未公开招标。
2、直接发包比例较高。审计抽查发现274个限额以下项目中直接发包占比45.2%,比例较高。
3、部分建设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审计抽查发现XX街道实施的某施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供应商。
(二)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1、存在先施工后补签合同及合同签订不及时的情况。审计抽查发现W公司等单位实施的11个工程项目存在先施工后补签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情况。
2、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合理。审计抽查发现X绿化X实施的2个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足规定时间。
3、差额保函、履约保函未提交或提交不及时。审计抽查发现XX街道等单位存在未交差额保函、履约保函提交不及时情况。
(三)招投文件内容不准确#
1、招标文件缺少关键性条款。审计抽查发现,XX指挥部等单位实施的3个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缺少拟签订合同文本及专用条款附件。
2、招标文件采用已作废技术标准及指导意见。审计抽查发现,X历保X等单位实施的18个项目招标文件存在采用已作废技术标准及指导意见的情况。
(四)合同签订不规范#
1、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审计抽查发现XX六中等单位实施的6个工程项目存在合同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情况。
2、合同条款不合规。审计抽查发现XX职业高级中学等单位实施的9个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存在质保期低于规定年限、质保金高于规定标准以及合同条款存在歧义的情况。
3、合同执行滞后。审计抽查发现W公司实施的某项目存在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许可证申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延期情况。
4、项目经理审核不严。审计抽查发现XX建设公司同时实施的3个项目工程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XX审计X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整改,并提出建设单位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加强合同监管,监管单位加强招投标监督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建设单位领导均高度重视,正在积极落实整改,相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